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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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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38-1/20260704-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仁和镇
公开目录 自然资源 发布日期 2026-07-04
文号 浏览量 0
主题词 林业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仁和镇林草地湿地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保护倡议书

仁和镇林草地湿地

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保护倡议书


全镇广大人民群众、各界朋友们:

绿水青山是仁和镇最靓丽的底色,林草地、湿地是我镇重要的生态屏障,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是大自然赐予我们的宝贵财富,更是维护生物多样性、守护生态平衡、保障人居环境安全的核心资源。为深入落实林长制工作要求,坚决遏制非法侵占林地草地、破坏湿地资源、猎捕伤害野生动植物、损毁古树名木等违法行为,持续守护全镇绿水青山、筑牢生态安全防线,共建生态优美、宜居宜业的美丽仁和,现向全镇广大人民群众、各界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当生态保护的守法践行者

自觉学习并严格遵守《森林法》《草原法》《湿地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的生态文明理念。坚决做到不非法开垦、不违规开挖、不随意硬化、不非法占用林地、草地、湿地;不擅自改变林草湿地用途,不毁林开荒、采石采砂取土、堆放杂物渣土和生活垃圾;不砍伐林木、损毁植被、剥挖草皮、填埋侵占湿地水域。自觉敬畏自然、守护生态,把遵规守法转化为日常行为自觉。

二、争当林草资源的细心守护者

主动守护辖区山林、草地、湿地生态资源,珍惜每一片林地、每一寸草地、每一处湿地、每一株草木。严禁在林区、草山、湿地范围内违规野外用火、焚烧秸秆杂物、燃放明火,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严禁破坏河道、沟渠、塘库等湿地水系,不向水域、林地、草地倾倒生活垃圾、排放污水,守护水土生态环境。爱护古树名木,不刻画攀爬、不剥皮挖根、不悬挂重物、不损毁保护设施,自觉守护百年古树、生态瑰宝。

三、争当野生生灵的温柔呵护者

野生动物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的亲密邻居。我们要坚决摒弃“野味滋补” 的陈旧陋习,拒绝猎捕、拒绝交易、拒绝食用、拒绝使用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不布设猎套、粘网、捕夹等非法捕猎工具,不捡拾鸟蛋、破坏鸟巢、惊扰野生动物栖息繁衍;不非法采挖野生保护植物、不随意伤害各类野生动物。偶遇野生动物不追逐、不投喂、不伤害,主动为野生动植物营造安全、静谧的生存繁衍环境。

四、争当生态文明的积极传播者

主动争做生态文明宣传员,积极向家人、亲友、邻里普及林草湿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古树名木保护知识。主动宣传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和林长制工作要求,积极劝导制止乱砍滥伐、非法占地、违规用火、猎捕野生动物等不文明违法行为。带动身边群众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文明新风,营造“人人爱生态、人人护生态” 的浓厚社会氛围。

五、争当违法行为的勇敢监督者

树立“人人都是生态监督员” 的责任意识,主动参与生态保护监督工作。若发现非法占用林地草地、破坏湿地、毁林毁草、违规用火、猎捕贩卖野生动物、损毁古树名木、非法采伐林木等违法违规行为,请第一时间向村委会、镇林业部门、镇人民政府举报。坚决抵制各类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共同守护仁和镇良好生态成果。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美则家乡美。守护林地、草地、湿地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是每一位仁和人民的共同责任和光荣义务。让我们携手同心、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守护绿水青山、呵护野生生灵、守护生态家园,全力守护仁和镇天蓝、地绿、水清、林茂、景美的良好生态,共同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仁和新画卷!



仁和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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