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943-7/20260420-0000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何元乡 |
| 公开目录 | 自然资源 | 发布日期 | 2026-04-20 |
| 文号 | 浏览量 | 0 |
按照关于举行《施甸县何元乡中心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会议的第2号公告,于2026年4月8日(星期三)下午14:30分在何元乡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听证报告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听证程序完备,听证报告内容规范。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
附件:《施甸县何元乡中心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报告
何元乡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施甸县何元乡中心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报告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和《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等有关规定,何元乡人民政府就《施甸县何元乡中心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征求意见稿)于2026年4月8日进行听证,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对《施甸县何元乡中心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接受监督检查。
二、听证会准备情况
(一)发布听证公告及听证资料送达
2026年4月2日在施甸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了《何元乡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施甸县何元乡中心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发布了听证会听证事项、听证时间、地点、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报名办法等相关内容。
2026年4月7日在施甸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了《何元乡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施甸县何元乡中心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名单等事项。
2026年4月7日将听证事项的邀请函及《施甸县何元乡中心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征求意见稿)送达听证代表。
(二)听证会报名及听证代表情况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听证会拟设听证代表名额19-30人。在《何元乡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施甸县何元乡中心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期限内,报名及邀请听证代表人员符合规定要求。最终本次听证会确定听证代表23人,旁听2人。
(三)听证会的举行
听证会于2026年4月8日(星期三)下午14:30分在何元乡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听证会设主持人1名、决策发言人2名、监察人2名、记录人1名,应到听证代表23人,实到听证代表共23人,出席听证会的代表人数、比例均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事项实施办法》第十条“听证会应当在有2/3以上听证代表出席时方可举行”的规定。
本次听证会按以下程序举行:
1、主持人介绍本次听证会听证员、监察员、记录员,宣布听证事项和事由,告知听证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
2、决策发言人介绍《施甸县何元乡中心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征求意见稿)的有关背景,规划编制单位汇报规划编制内容;
3、听证代表质询、提问和发表意见,决策发言人、技术单位代表针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
4、听证代表作最后陈述;
5、听证监察人宣读听证会监察意见;
6、主持人总结和归纳各方代表的主要观点和理由;
7、记录员将会议记录材料交听证员、听证代表、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审阅并签名。
三、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观点、理由、意见和建议
参加听证会的各方听证代表按照听证议程,进行了听证发言,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经梳理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对房屋四邻详细微调;对土地性质进行调整,一条街、二条街国有土地不动产权登记为使用期限40年,需更改。
(二)建议详细对接自然资源局,合理调整绿地率、容积率等指标。
(三)建议建筑退让2.5m以上。
(四)建议绿化率<20%,容积率>3。
四、听证机关对听证情况的评说
本次听证会意义重大,各位听证代表从实际出发,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各抒己见,对《施甸县何元乡中心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优化完善提出了科学的意见和建议,非常具有代表性及参考价值。
五、对听证会代表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
对于各位听证代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在下一步工作中,何元乡人民政府将认真梳理,充分分析并研究采纳。形成最终成果,按照程序上报审查并公布实施。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