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946-1/20260401-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姚关镇 |
| 公开目录 | 救灾 | 发布日期 | 2026-04-01 |
| 文号 | 浏览量 | 0 |
全镇广大父老乡亲:
时值清明,春耕生产、踏青游玩、祭扫活动交织叠加,加之2026年3月1日至5月31日是云南省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气温回升、风干物燥,森林草原火险等级持续攀高。为切实守护好我们的绿水青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现将清明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全体居民自觉遵守、共同监督。
一、祭扫时间
全县祭扫时间为 3 月 28 日至 4 月 12 日。
二、严控火源,坚决杜绝野外用火
清明期间,全镇森林草原禁火区实行最严格火源管控。凡进入禁火区域,必须严格执行“六个不”要求:不点蜡烛、不烧纸钱、不焚香敬香、不燃放鞭炮、不吸烟野炊、不烧荒草秸秆,严禁在乘车途中向窗外丢弃烟头。任何形式的野外用火行为,无论大小,均可能引发难以挽回的火灾,违者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严管人员,压实监护主体责任
各村要加强对智障人员、特殊人群的登记管理与日常监管。监护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严格看管,防止被监护人携带火种进入禁火区或在林缘地带玩火、用火。因监护不到位引发森林草原火情火灾的,将依法从严追究监护人相关法律责任。
四、文明祭祀,弘扬时代新风
清明追思,贵在心意。我们倡导以鲜花祭扫、植树绿化、踏青遥祭、家庭追思、集体共祭等低碳环保方式缅怀先人、寄托哀思。请大家自觉摒弃焚香烧纸、燃放鞭炮等用火祭祀的不文明行为,做到不污染环境、不破坏生态、不引发火险,共同营造平安、绿色、文明的清明氛围。
五、党员带头,发挥示范作用
全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带头践行文明祭祀理念,自觉抵制各类用火祭祀行为,并主动劝阻、制止在禁火区焚香烧纸、燃放鞭炮等危险行为。要积极向家人、亲友和身边群众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法律法规及火灾危害,带动形成“人人知晓、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防火工作格局。
六、全员参与,共筑防火屏障
森林草原防灭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请广大居民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对发现违规用火行为及时劝阻;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或姚关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办公室值班电话“0875一3033093”。并说明火情地点、火势大小等基本情况,切勿盲目扑救,确保自身安全。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防火责任重于泰山。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用文明、安全、绿色的方式表达哀思,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度过一个平安、祥和、清朗的清明节。
姚关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