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5-3/20250903-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摆榔乡 |
公开目录 | 安全生产 | 发布日期 | 2025-09-03 |
文号 | 浏览量 | 0 |
根据《施甸县水务局关于禁止在施甸县 2025 年水利工程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项目施工区域开展生产生活活动的通知》要求,摆榔乡涉及大中水库、白龙水库、尖山水库、大水沟水库4座水库。此次主要采取的防治措施:白蚁危害采用人工挖巢、饵剂诱杀、药物喷洒、安装白蚁智能监测装置措施进行防治;红火蚁危害采用饵剂诱杀、药物灌巢、药物喷洒措施进行防治。为保障项目实施期间的安全防护工作,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防治措施主要为投发药物诱杀。主要药物:白蚁防治药物采用20%吡虫啉,饵剂诱杀采用0.5%氟虫腈,红火蚁药物采用0.6%高效氯氰菊酯。
(二)项目实施工期为2025年9月3日至11月30日。项目实施期间禁止非工作人员、牲畜、家禽进入防治区域开展一切生产生活活动。
(三)罔视本通知要求,违反规定、不听劝导、擅自进入防治区域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责任自负。
特此通知。
摆榔乡人民政府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