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施甸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索引号 01510844-4/20250901-00006 发布机构 施甸县酒房乡
公开目录 自然资源 发布日期 2025-09-01
文号 浏览量 23
主题词 其他
耕地保护“五不得、六严禁、八不准”,违者代价巨大!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

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控首次明确将耕地用途管控项目细化到“种植用途”这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提供了新指引与之相关联的是近年来国务院办公厅以及自然资源部会同多部门连续发布多份重要文件为耕地保护制度注入“耕地用途管控”内涵概括说即“四、五、六、八”


206F7

耕地保护“零容忍”

红线踩不得

底线要守牢

↓↓↓

“四严禁”

2021年11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印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针对永久基本农田提出:

ABE82

“五不得”

2021年11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印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严格耕地用途管制:

BC3EF

此外,确需在耕地上建设农田防护林的,应当符合农田防护林建设相关标准。建成后,达到国土调查分类标准并变更为林地的,应当从耕地面积中扣除。严格控制新增农村道路、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使用一般耕地。确需使用的,应经批准并符合相关标准。




“六严禁”


202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围绕耕地保护提出:

“八不准”

2020年7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围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提出“八不准”:  

AFC7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