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947-x/20260512-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木老元乡 |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6-05-12 |
| 文号 | 浏览量 | 0 |
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木老元乡基本情况
木老元乡位于施甸县的最东边,地处东经99°19′13.4″,北纬24°43′13.9″,东与昌宁隔河相望,南与摆榔乡接壤,西与甸阳镇相连,北与昌宁卡斯镇为邻,距施甸县城37公里,距保山市隆阳区100公里。全乡拥有国土总面积76.6平方公里,地形大致为三山两凹,地势西高东低,区域内山高坡陡、河谷深切,最高海拔2895.5m,最低海拔860m,平均海拔1750m,具有云南典型地卡斯特地形地貌特征;气候则呈典型的立体气候,年平均气温18℃,年降雨量1292.15mm。森林覆盖率53%。
全乡下辖龙潭、哈寨、木老元、大地四个村民委员会,64个自然村,46个村民小组。2025年末,全乡人口总户数1560户,人口5842人。拥有布朗族、彝族、傣族、白族、回族、傈僳族、景颇族、壮族、拉祜族、蒙古族、满族、苗族、哈尼族13个少数民族,人口2873人,占总人口的49.18%。其中:布朗族2591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90.18%,占总人口的44.35%;彝族214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7.45%,占总人口的3.66%;其他少数民族68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2.37%,占总人口1.16%。
2.当年年末财政供养人口明细情况
施甸县木老元乡部门2025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机关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1人(含公司留任人员2人)。人员变动为:本年度行政人员调出2人,退休1人,调入1人,招录3人,合计增加1人;非参公事业人员调出2人,招录0人,退休0人,辞职1人;总计减少3人。截至目前各部门人员情况:党政综合办公室在职在编行政人员15人;基层党建办公室在职在编行政人员2人;经济发展办公室在职在编行政人员2人;社会事务办公室在编在职行政人员1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平安法治办公室在编在职行政人员1人;党群服务中心在职在编事业人员3人;综合行政执法队在职在编事业人员5人;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在职在编事业人员22人。2025年底,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短期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守为民理财宗旨,紧扣乡镇发展与民生保障需求,严格执行财政法规与财经纪律。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资金监管、内控约束体系,规范财政收支行为,精准高效落实“三保”任务与重点项目资金保障,强化绩效导向,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全面提升财政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能力与水平。
2.长期目标
紧扣“稳收支、优结构、强监管、惠民生、防风险”工作主线,深入实施“财源培育、规范管理、效能提升、风险防控、服务升级”五大工程,持续夯实财政保障基础,大力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优化与基层治理提质,全力推动乡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民生持续改善、社会和谐稳定。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全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82万元,比2024年减少4万元,下降1.4%;全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539万元,比2024年减少132万元,下降7.9%。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36万元(返还性收入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09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44万元),收入总计181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3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79万元,支出总计1818万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5年全乡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比2024年减少16万元,下降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政府其他债务转贷收入118万元,收入总计1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8万元,支出总计118万元,收支平衡。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云财绩〔2020〕11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的通知义保政办发〔2021〕31号)《施甸县财政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的通知》(施财发〔2022〕71号)相关要求规定,我乡预算编制、预算管理、预算编制流程、预算审核、预算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等严格执行该规定。
(五)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木老元乡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严从紧管控“三公”经费及会议、培训、差旅等一般性支出,切实规范经费使用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乡经费支出总体规范、管控有力。
1.全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3.93万元,经费使用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其中:公务接待支出3.63万元,较上年减少2.46万元,同比明显下降。全年共安排公务接待78批次、319人次,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和审批程序,坚决杜绝超标准、超范围接待,切实压降非必要接待支出。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本年度新增消防车2辆、越野车1辆,主要用于应急救援、基层巡查、便民服务等工作需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31万元,较上年增加0.81万元,增长主要因车辆新增、基层出行频次增加及正常运维保障所致。
2.会议费支出3.3万元,较上年有所增加,主要用于召开工作部署会、政策培训会、现场推进会等,均为推动重点工作、落实上级任务必需开展的会议活动,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和费用标准。培训费支出0.8万元,较上年增加0.8万元,重点用于干部业务能力提升、政策法规学习、财政财务培训等,助力提升基层工作人员履职能力。差旅费支出2.86万元,较上年增加1.01万元,主要因下乡入户、项目督导、便民服务、外出对接工作等公务出行增多,支出均合规合理。
二、绩效自评组织情况
(一)前期准备
此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由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财务人员主要负责,我乡高度重视此次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根据《施甸县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立即着手开展相关工作。
遵循制衡、高效原则,科学设置乡镇会计工作岗位,岗位设置有:负责人、资金会计、统管会计、项目会计、票据管理员等。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
(2)承担木老元乡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任务。负责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乡政府委托,向木老元乡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乡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组织制订经费开支标准,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县级对的转移支付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分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3)规范账户管理;严格财政资金收付,加强会计监督;及时组织会计核算,全面、准确反映预算执行;规范印章、票据、会计档案管理;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5)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
(6)承办乡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织实施
1.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第一时间专题部署推进。严格遵循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客观公正原则,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统筹、财务人员具体落实、各站所协同配合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清晰界定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流程,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抓好自评实施、资料归集、数据核查、指标比对、报告撰写等各项工作,保障绩效自评规范有序、高效落地。
2.评价方法
本次自评坚持定量与定性、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秉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多措并举开展评价。一是对照年度绩效目标、工作计划、重点任务及上级考核指标,逐项核查工作落实、资金使用、项目推进情况,开展量化评分与综合评定;二是查阅会计凭证、财务账簿、预决算资料、资金审批手续、资产台账等各类佐证材料,核实数据真实性、支出合规性及管理规范性;三是结合日常工作、项目实施、资金效益,全面分析工作完成质效及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与群众满意度,形成真实客观的自评结果。
3.评价依据与标准
本次评价严格依据国家财经法律法规、上级财政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及县财政局工作要求,以部门年度履职目标、预算执行、制度落实、管理成效、实施效益为核心依据,制定统一评价标准。围绕绩效目标合理性、预算执行进度、资金使用规范性、“三公”经费管控、资产管理安全性、预决算公开及时性、重点工作办结率及各类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核心指标开展全面评价,确保评价依据充分、标准统一、尺度规范。
4.自评工作程序
一是动员部署阶段,传达学习上级绩效评价文件精神,明确工作要求、时间节点与分工,启动自评工作;二是资料归集阶段,由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牵头、各站所配合,全面整理预算决算、资金拨付、项目实施、工作成效等佐证资料,保障资料真实完整;三是自查评分阶段,对照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自查、核实数据、客观评分,形成初步自评结果;四是审核完善阶段,提交领导班子集中审核,查漏补缺、修正完善,确保内容规范、数据精准;五是上报归档阶段,按要求整理自评报告、表格及支撑材料,按时报送县财政局并完成归档,圆满完成自评工作。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1.投入情况分析
本年度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与单位职能、重点工作高度契合,绩效指标清晰可衡量。人员管理规范,在职人员控制率100%,无超编、违规进人问题。财政资金保障到位,重点支出安排率100%,优先保障基层运转、民生、项目建设等领域,所有项目支出均纳入绩效考评,实现资金与绩效同步管理。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制度,采购流程规范,全年无违规采购、违规支出行为,资金投入管理有序。
2.过程情况分析
资金管理严格遵循财经法规及财务制度,拨付程序规范、专款专用,严格按预算执行,无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问题。重大开支集体研究决策,预决算信息按规定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会计基础工作扎实,数据信息真实准确,账证、账账、账表相符。健全资产与资金管理制度,执行到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合规,账实相符,实现资产全流程规范管理。
3.产出情况分析
全乡财政工作扎实推进,严格落实增收节支要求,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监管,圆满完成年度财政收支任务。预算执行、收支管理、风险防控等工作成效良好,各项工作完成率、及时率、达标率均保持高水平,有效发挥财政职能,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财力保障。
4.效果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上,财政资金助力产业项目发展,带动群众增收与村集体经济壮大;社会效益上,全力保障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支出,基层治理提质增效,社会大局稳定;生态效益上,保障生态环保资金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同时,财政工作公开高效、政策落实到位,群众满意度与认可度较高。
(一)综合评价结论
综合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维评价,我乡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清晰、管理规范、执行到位、效益凸显,资金使用安全高效,财政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协同发展。经综合评定,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绩效管理认识仍需加强。部分干部对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思想上不够重视,导致绩效管理工作落实力度不够。绩效指标设定不够精准,考核标准不够严谨,自评内容存在一定随意性,影响评价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二是预算绩效管理落实不够到位。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的各项制度执行不够深入,预算与绩效的衔接仍需加强。部分项目绩效目标不够细化、量化,指标可操作性不强,难以准确反映资金使用效益。三是预算编制科学性有待提升。预算编制与乡域实际工作、重点任务的结合不够紧密,部分项目预算测算依据不够充分,导致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微调、追加等情况,影响预算的严肃性与均衡性。四是业务能力存在短板。财务人员、项目经办人员在财政政策、绩效指标设计、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的专业能力仍有不足,日常业务处理中对新要求、新制度掌握不够全面,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二)整改情况
一是提升绩效管理理念。组织开展绩效管理专题培训,强化全体干部对“先有绩效、后有预算”的认识,推动绩效管理融入日常工作。严格规范绩效指标设定,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提升自评质量和可考核性。二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落实。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推进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实现目标设定、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全流程闭环管理。加强预算与项目内容的衔接,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度和科学性。三是提升预算编制质量。常态化开展预算分析研判,结合乡域经济运行、重点工作安排及资金需求,科学测算项目资金,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合理性。严格执行预算批复,减少不必要的预算调整,提升预算执行效率。四是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围绕财政政策、绩效管理、预算执行、资产管理等内容,组织常态化、系统化培训。坚持以案促学、以会代训,不断提高业务人员专业能力和实操水平,推动财政管理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木老元乡扎实推进自评结果转化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财政预算管理、资金统筹安排、工作优化提升深度挂钩。针对自评发现的绩效管理意识不足、预算编制不科学、绩效目标不细化、业务能力薄弱等问题,依托自评结果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举措与时限,推动问题逐项整改落实。同时,将绩效结果作为优化预算编制、调整资金投向的重要依据,合理安排财政资金,优先保障重点民生、产业发展等项目支出,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提升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强化绩效结果应用,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倒逼财政管理工作提质增效,切实发挥绩效管理对乡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支撑作用。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明确乡党委政府统筹、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牵头、各站所协同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流程,压实各环节责任,保障绩效自评、预算管理、资金监管等工作有序推进。二是严守制度规范,严控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及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预算编制、资金拨付、审批流程,强化“三公”经费、项目资金管控,做到专款专用、合规支出,确保财政资金运行安全规范。三是注重绩效导向,提升管理质效。将绩效理念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完善绩效目标管理,推进项目绩效全覆盖,常态化开展财务分析与自查自纠,及时查摆问题、落实整改,提升预算编制科学性与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强化能力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定期组织业务人员开展财政政策、绩效业务专题学习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与实操能力,为规范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