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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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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42-9-11_B/2016-1025002 发布机构 施甸县万兴乡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 2016-10-02
文号 浏览量 8
主题词 教育
关于印发《2016—2017学年万兴乡教育教学质量奖励实施方案》的通知

万政发〔2016〕93号万兴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2017学年万兴乡教育教学质量奖励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心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加快万兴教育改革与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采取各种措施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健全和完善教育教学质量奖励办法,现将《2016—2017学年万兴乡教育教学质量奖励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万兴乡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日

2016—2017学年

万兴乡教育教学质量奖励实施方案

为加快万兴教育改革与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采取各种措施调动广大教工积极性,确保乡教学质量Z分数排名在县四名及以前的目标得以实现,特制定本方案。

一、县级奖

根据《施甸县教育教学质量奖励实施方案》执行。

附:《施甸县教育教学质量奖励实施方案》中有关中小学的奖项:

(一)初中学业水平测试奖

1.学业水平测试奖:初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总分在1000分及其以上的学生,以每生0.1万元奖励学校。

2.优秀率排名奖:初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在880及其以上人数与领取毕业证人数比例排名,奖前五名学校。第一名0.5万元,第二名0.4万元,第三名0.3万元,第四名0.2万元,第五名0.1万元。

3.平均分排名奖:初中学业水平测试学生总成绩与领取毕业证人数比例排名,奖前五名学校。第一名0.5万元,第二名0.4万元,第三名0.3万元,第四名0.2万元,第五名0.1万元。

4.报考率排名奖:初中学业水平测试报考人数与入学人数比

例排名,奖前五名的学校。第一名0.5万元,第二名0.4万元,第三名0.3万元,第四名0.2万元,第五名0.1万元。受奖学校的优秀率或平均分要在全县平均水平以上,否则不予奖励。职中春季招生人数以报考人数计算。

5.全科合格率排名奖:初中学业水平测试全科及格人数与领取毕业证人数比例排名,奖前五名学校。第一名0.5万元,第二名0.4万元,第三名0.3万元,第四名0.2万元,第五名0.1万元。

6.成绩优异奖

(1)学生初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在全县前十名,第一至三名奖班主任1.5万元,奖任课教师每人1万元,第四至六名奖班主任1万元,奖任课教师每人0.8万元,第七至十名奖班主任0.8万元,奖任课教师每人0.6万元。

(2)学生初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在全市前十名,第一至三名奖班主任4万元,奖任课教师每人3万元,第四至六名奖班主任3万元,奖任课教师每人2万元,第七至十名奖班主任2万元,奖任课教师每人1万元。

(3)学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在1000分以上,每生奖班主任0.05万元,奖任课教师每人0.02万元。

(二)小学教学质量奖

1.在学业水平测试中,学生总成绩在全县前二十名,第一至五名奖学校0.4万元,第六至十名奖学校0.3万元,第十一至十

五名奖学校0.2万元,第十六至二十名奖学校0.1万元。

2.年级全科合格率获全县前十名的学校,第一、第二名奖0.5万元,第三至六名奖0.4万元,第七至十名奖0.3万元。

二、乡级奖

(一)县水平测试奖

1.奖励对象

(1)中考科目科任教师

(2)县水平测试科目科任教师

(3)高考、中考、小考学生

2.奖励办法

(1)指标任务完成奖

完成乡人民政府下达的年级Z分数排名指标的年级,奖励年级县测试科目全体教师1万元,每超一名奖励0.2万元。(奖金初中按测试科目人数分配,小学按测试科次分配)

(2)县水平测试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排名奖

七、八、九年级:单项县排名前十名,奖励科任教师0.1万元,十一名至二十名奖励科任教师0.08万元,二十一名至年级全县总班数的一半奖励科任教师0.06万元。

一至六年级:单项县排名前十名,奖励科任教师0.1万元,十一名至二十名奖励科任教师0.08万元,二十一名至年级全县总班数的一半奖励科任教师0.06万元。

(3)县水平测试全科合格率排名奖

一至六年级:全科合格率县排名前五名,奖励班级0.4万元,县排名六名至十名,奖励班级0.3万元,县排名十一名至二十名奖励班级0.2万元,县排名二十一名至年级全县总班数的一半奖励班级0.15万元。

(4)初中参考率奖

七至九年级参考率达100%的班级,每班奖励0.2万元。

(5)学生总成绩奖

九年级中考奖:学生成绩在县排名前10名以每生0.8万元奖励年级教师;学生成绩在545分(不含附加分)及以上以每生0.25万元奖励年级教师。

七、八年级学年末水平测试奖:学生成绩在县排名前10名以每生0.8万元奖励年级教师;学生成绩在11名至50名以每生0.4万元奖励年级教师;学生成绩在51名至100名以每生0.2万元奖励年级教师;学生成绩在101名至200名以每生0.1万元奖励年级教师。

一至六年级学年末水平测试:学生成绩在县排名前10名以每生0.3万元奖励班级教师;学生成绩在11名至50名以每生0.2万元奖励班级教师;学生成绩在51名至100名以每生0.1万元奖励班级教师;学生成绩在101名至200名以每生0.08万元奖励班级教师。

(6)高考、中考、小考学生奖

A、就读于万兴中小学的万兴籍学生在参加高考,被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香港大学录取的奖励2万元;考分上600分以上的奖励0.3万元;考分上一本线的奖励0.2万元。(奖最高项,奖金不累计。)

B、九年级在参加中考中取得545分(不含附加分)以上成绩的学生,奖励0.1万元(进入全县前10名的奖励0.2万元)。

C、一至八年级县统测在县排名前20名的学生,奖励0.05万元。

(二)乡水平测试奖

1.奖励对象

小学英语、品德、科学科任教师

2.奖励办法

三项平均排名第一,奖励科任教师0.04万元,三项平均排名第二名,奖励科任教师0.03万元。

注:三项平均=(平均分+及格率×100+优秀率×100)÷3

(三)校水平测试奖

1.奖励对象

(1)体育、音乐、美术、信息、地方教材科任教师

(2)写寨、中山、东安、大水、半坡寨幼儿的教师

(3)从事服务性工作的教师及支教教师

2.奖励办法

学校组织水平测试或考评,成绩上报中心学校,综合奖励科任教师0.03万元。若在县乡水平测试中已获奖的教师,此项奖不

再实施。

(四)后勤服务奖

1.奖励对象

各校(园)保安、工勤人员

2.奖励办法

保安、工勤人员做到以下3条,奖励每人0.02万元。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工作积极主动;

(2)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全学年事假累计不超过20天;

(3)无学生、家长投诉,无安全事故发生。

(五)教育管理奖

1.奖励对象

(1)中心学校领导班子和管理人员

(2)中小学各学校领导班子

(3)万兴幼儿园领导班子

2.奖励办法

(1)中心学校班子和管理人员

完成乡人民政府下达的全乡综合Z排名指标,奖励中心学校1万元,每超1名奖1万元。

(2)中学领导班子

完成乡人民政府下达的中学Z排名指标,奖励中学领导班子

1.6万元,每超1名奖1万元。

(3)小学各学校领导班子

完成乡人民政府下达的小学Z排名指标,奖励小学领导班子2.4万元,每超1名奖励1.2万元。

(4)万兴幼儿园领导班子

完成乡人民政府下达的幼儿园指标,奖励万兴幼儿园领导班子0.3万元。

(六)幼儿教育质量奖

1.奖励对象

万兴幼儿园教师

2.奖励办法

(1)学年内无安全事故发生,奖励任课教师每人0.02万元。

(2)完成幼儿教育质量指标,奖励任课教师每人0.02万元。

(3)完成3次以上活动,奖励任课教师每人0.02万元。

三、考评结果运用

(一)未完成乡人民政府下达的年级综合Z分数指标的年级且平均分在全县排名后5名的科任教师必须在表彰会上作表态发言,当年年末考核不得为优秀,当年不得评为先进,连续两年表态发言的教师,当年不得推荐晋级评审,并进行工作单位调整或工作岗位调整。

(二)乡镇教育教学质量综合Z分数排名全县倒数第一、二名,对中心学校领导班子给予组织调整。

(三)全乡综合Z分数排名为倒数一、二名,本方案不实施。

(四)奖金总数为25万元左右,若超过过大,除奖学生外,各种奖励均按一定的比例折算。

(共印11份)

万兴乡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