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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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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42-9/20251031-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万兴乡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5-10-31
文号 浏览量 0
主题词 其他
万兴乡2025年生猪政策性保险投保告知书


辖区内广大生猪养殖场、养殖户:

为切实降低生猪养殖风险、稳定生产秩序,最大程度减少养殖户经济损失,进一步提振农户养殖信心,推动全乡生猪产业实现持续健康发展,万兴乡依据相关政策要求,严格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调推进”的工作原则,正有序组织开展全乡生猪政策性保险投保工作。现将2025年该保险的投保及理赔相关事项具体告知如下:

一、投保条件

(一)能繁母猪

投保母猪必须是产过一胎及以上的经产母猪,后备母猪不得纳入能繁母猪保险范围。

(二)育肥猪

双月龄体重达到15公斤以上的商品猪均可纳入育肥猪投保范围。

(三)保险费及补贴政策

能繁母猪每头每年保费71.5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57.2元/头,养殖户缴费14.3元/头),每头保险母猪的保险额为1100元,能繁母猪在保险责任内死亡赔偿比例100%。保险期限:保险期限为一年,具体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育肥猪每头保费35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28元/头,养殖户缴费7元/头),育肥猪在保险责任内发生事故时赔偿标准根据不同尸重范围赔偿比例如下:

保险期限:保险期限为5个月,具体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二、注意事项

自本保险期间开始之日起15日(含)为保险能繁母猪、育肥猪的疾病观察期。观察期内出现的死亡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对死亡生猪规范无害化处理,没有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杜绝出现流入市场、乱丢弃现象。

做到应保尽保,加强监督,杜绝骗保。此保险由中国人寿财险独立承保理赔,保险投保自愿原则,请各养殖场、生猪养殖户根据自己情况积极参投保。

三、投保时间

即日起-2025年11月15日。

四、保费收缴

保费统一由各村防检员收取,请广大养殖户积极配合投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尽快与各村防检员联系,各村防检员名单如下:

万兴村:苏孔文18187542706

长浪坝村:杨晓伟13320597705

写寨村:杨保全18788021128

中山村:苏云强14708756874

东安村:杨保全18788021128

大水村:蒋应坤18787561646

牛汪塘村:段丽仙15187568343



万兴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