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3302201525883XU/20251208-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人民政府 |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12-08 |
| 文号 | 浏览量 | 32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办水保〔2024〕2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方案的通知》(云水保〔2024〕12号)要求,施甸县组织开展了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现将划定成果通告如下:
一、全县共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斑1188个,总面积31606.67公顷,涉及全县13个乡(镇)。
二、在划定范围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25度以上的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划定文件内容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附件:1.施甸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图
2.施甸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施甸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