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10844-4/20250406-0000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酒房乡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5-04-06 |
文号 | 浏览量 | 3 |
一、政策背景
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针,严格执行省、市、县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坚决防止清明节五一节期间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全力维护我乡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二、工作目标
加强清明节、五一节期间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为有效管控火源,严防森林草原火灾,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确保全乡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努力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
三、主要内容
1.在3月28日至7日清明节期间,全面执行集中限时上坟和鲜花熟食、绿色文明祭奠制度,营造“无火清明”的氛围。各村要安排巡护力量在墓地开展巡查,乡政府安排专职人员配合各村开展好清明节期间入山路口的检查登记工作;设立乡级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2个善洲林场岔路口、摆田村芦子场岔路口,村级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8个,均设在坟场和骨灰堂入口,安排村干部、护林员对入山人员一律实行实名登记。
2.利用广播从3月26日开始播放《施甸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2025年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告》。并印制《通告》在村委会、集市街道宣传。各村要迅速把《通告》《施甸县森林草原防火“十不准”》传达落实到组和群众中,要以“清明节”森林防火宣传周为契机,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3.3月29日至4月7日期间乡直各单位安排专人值班,保持通信畅通。二是全乡各类森林扑火队伍实行24小时待命,所有队员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辖区。三是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归口管理、统一上报制度,坚决避免因报告不及时、多头报告贻误和影响扑火救灾工作。
四、工作措施
1.清明节、五一节期间,各村及时组织工作组深入村、组及重点部位、敏感地区、坟山等森林防火第一线进行全面检查,现场整改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
2.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在清明节期间组成督查组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林区,全方位、拉网式排查森林火险隐患,督查清明节、五一节期间各项森林防火工作措施,要突出实效,避免应付式检查、走过场,发现问题,限时整改。
3.清明节、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火违规用火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不间断对全乡违规用火治理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