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911-1/20251226-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 公开目录 | 行政许可 | 发布日期 | 2025-12-26 |
| 文号 | 施林草许准〔2025〕58号 | 浏览量 | 35 |
施甸县姚关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提交的姚关镇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和《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决定如下:
一、同意姚关镇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占用施甸县姚关镇境内集体林地1.5125公顷(特用林林地0.4633公顷、用材林林地0.6025公顷、其他林地0.4467公顷)。按权属分:姚关镇摆马村委会关东组集体林地0.5004公顷、白草林组集体林地0.2081公顷,陡坡村委会大寨一组集体林地0.4854公顷、大寨二组集体林地0.0945公顷、大寨三组集体林地0.0268公顷、红岩脚组集体林地0.1361公顷、羊火塘组集体林地0.0612公顷。
二、需采伐被使用林地上林木的,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许可手续。
三、你(单位)要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件批准的建设内容开展建设,严禁超批准范围和移位使用林地;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应当遵守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有关规定。
四、你(单位)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杜绝非法采伐、破坏植被等行为,严防森林火灾。自觉接受各级林草主管部门使用林地的监督检查工作。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