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911-1/20260106-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 公开目录 | 行政许可 | 发布日期 | 2026-01-06 |
| 文号 | 施林草许准〔2026〕2号 | 浏览量 | 0 |
施甸县仁和镇滇林园苗木种植场:
你单位申请变更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注明事项—生产地点和延续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的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决定准予:
一、你单位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注明事项—生产地点施甸县仁和镇金鸭塘村委会金鸭塘二组茶地、大凹子、小窝子地变更为无(只经营不生产)。
二延续你单位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