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施甸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索引号 1153302201525883XU/20250603-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6-03
文号 浏览量 0
主题词 教育
施甸县人民政府关于在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全省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期间禁噪的通告

施甸县人民政府关于在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全省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期间禁噪的通告

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2025年6月7日—9日,全省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20日。为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和谐的生活、学习和考试环境,严格控制噪声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2025年6月4日—20日期间,全县范围内实行中、高考噪声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控制各类噪声源,确保边界噪声达标排放,昼间6点至22点低于60分贝,夜间22点至次日6点低于50分贝。

二、学校、居民区周边500米内的建筑施工单位,严禁在12点至14点、20点至次日8点期间施工。

三、各营业性KTV、歌舞厅、慢摇吧、酒吧、茶室、棋牌室等文化娱乐场所必须控制音量,严禁排放社会生活噪声干扰考生。

四、从事商业、生产、加工等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严禁使用高音喇叭或其他高噪声设施设备。

五、严格控制机动车辆连续鸣笛,减少交通噪声污染。

六、高考(2025年6月7日—9日)和中考(2025年6月16日—20日)期间,全县各考场周边500米范围内实行全天禁噪,禁止所有单位和个人一切产生噪声污染的作业。

自本通告之日起,对违反上述要求的单位或个人,生态环境、公安、市场监管、住建、综合执法、文化旅游、教育体育等部门将从严、从快、从重进行查处,并在新闻媒体上给予曝光。

24小时噪声污染举报投诉电话:0875-12345,0875-3061520

特此通告。

施甸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