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2-3/20250904-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09-04 |
文号 | 浏览量 | 14 |
施甸县“八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工作方案
根据《保山市“八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工作方案》工作安排,按照县委、县政府转发的《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施办发〔2022〕14号)(以下简称“八五”普法规划)要求,为做好我县“八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我县“八五”普法规划、县人大常委会“八五”普法决议要求,认真开展总结验收工作,大力宣传先进,深入查找不足,推动普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施甸、法治施甸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内容
各乡镇总结验收主要内容是“八五”普法规划和县人大常委会“八五”普法决议贯彻执行情况。部门行业总结验收主要内容是对照“八五”普法规划和县人大常委会“八五”普法决议要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及“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情况。
三、总结验收对象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全县“八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由县普法办具体组织实施。
四、总结验收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8月31日前)。制定印发《施甸县“八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工作方案》,各乡镇、各部门开展自查自评,要客观总结“八五”普法以来的做法、成效和经验,精准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并推荐典型创新案例(要求见附件)。8月31日前将自查自评报告、典型创新案例报送至县司法局邮箱:sdxpfb@163.com。
(二)实地调研阶段(8月31日前)。根据上级实地调研的统一部署,县司法局将适时对部分乡镇和县直部门进行实地调研,重点包括“八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普法工作中的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以及对“九五”普法规划制定的意见建议。
(三)总结报告和验收结果运用(9月1日至12月31日)。
在全面梳理各乡镇、各部门总结验收成果的基础上,系统编制施甸县“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综合报告,及时呈报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及市司法局。同时,依据总结验收结果,配合上级做好2021-2025年度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
(四)新闻宣传报道(12月31日前)。
施甸县融媒体中心、“施甸普法”微信公众号等主流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精心策划“八五”普法成果专题宣传报道。各乡镇、各部门要统筹各类媒体资源,切实履行公益普法职责,广泛开展“八五”普法成效集中宣传,深入挖掘先进典型经验,生动展现普法工作亮点和模范人物事迹,让总结验收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生动实践。
五、工作要求
施甸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2025年8月20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