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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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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6389934-1/20250729-00012 发布机构 施甸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 2025-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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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应急管理
施甸县应对一般及以上地震灾害快速反应总体工作方案

施甸县应对一般及以上地震灾害快速反应

总体工作方案


为有效应对较大及以上地震灾害,健全完善地震灾害123快速反应机制,根据《云南省重特大地震灾害快速反应总体工作方案》《保山市较大及以上地震灾害123快速反应总体工作方案》《施甸县地震应急预案》《施甸县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方案》《施甸县重特大地震灾害123快速响应机制(县级层面行动清单)》,制定本方案。

一、指挥机构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施甸县地震应急预案》《施甸县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方,成立施甸县一般及以上地震灾害应急处置指挥机构。

(一)总指挥部

挥 长:县长

后方指挥长:常务副县长

前方指挥长:分管地震工作副县长

(二)前方指挥部

1.综合协调组组长:政府办公室1位副主任,副组长:住建局、卫健、应急局、地震局、灾区乡(镇)1位领导工作人员:政府办公室、住建局、卫健、应急局、地震局、消防救援局、灾区乡(镇)有关人员

工作职责:对接人武部、武警中队参与抗震救灾任务,协调县直有关单位对口协调本行业抗震救灾工作;应急局、住建局、团县委、红十字会、卫健局协调指导灾区乡镇救援力量、民间组织、志愿者和社会团体参与抗震救灾行动。

2.搜索救援组。组长:应急局1位领导,副组长:人武部、消防救援局、灾区乡镇各1位领导。工作人员:文旅局、应急局、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消防救援局、灾区乡镇有关人员。

工作职责组织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武警救援力量、民兵救援力量、行业专业救援队伍等应急力量,迅速赶赴灾区,开展人员搜救工作。灾区乡(镇)、村(社区)组织灾区群众迅速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3.综合保通及灾害应急处置防范组。组长:县政府办公室1位副主任,副组长:灾区乡(镇)1位副乡(镇)长。工作人员: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施甸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应急局、国资委、广电局、发改局(能源电力系统)、林草局、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及灾区乡(镇)对应部门抽调。

工作职责:负责道路、电力、通信、水的保通,监测地质、山洪、森林草原火灾、水库坝塘决堤、堰塞湖溃决、矿山塌陷、油气管道泄漏、有毒气体等地震次生灾害的发生,及时向前方指挥部报告,调配救援力量,及时处置灾害隐患。

4.综合保障和灾情统计组。组长:应急局1位领导,副组长:发改局(县粮食和储备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统计局、红十字会各1位领导。工作人员:发改局(县粮食和储备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应急局、统计局、红十字会、灾区乡镇有关人员。

工作职责:开放应急避难场所,紧急调配帐篷、衣被、粮油、食品、饮用水、成品油等救灾物资,保障灾区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调查、统计灾区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受灾情况,上报前后方指挥部。

5.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组长:卫健局1位领导,副组长:农业农村局、团县委、红十字会各1位领导。工作人员:农业农村局、卫健局、团县委、红十字会有关人员。

工作职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建立临时医院或者医疗点,抢救受伤群众,实施现场救治;加强救护车辆、药品、医疗器械和血液的组织调度,确保重灾区药品、医疗器械供应,确保被救人员得到及时医治;根据需要分流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开展灾区饮用水源水质卫生安全监测,做好灾区传染病预警和监测,严格控制传染病暴发疫情。

6.公共安全组。组长:公安局1位领导,副组长:民宗局、司法局各1位领导。工作人员:民宗局、公安局、司法局、县委宣传部(网信办)有关人员。

工作职责:做好灾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党政机关等要害部门和金融单位、受灾群众安置点、储备仓库、救灾物资集散点、看守所等重点目标的警戒和暴力恐怖事件的防范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关注网络舆情,维护社会稳定。

7.善后处置组。组长:民政局1位领导,副组长:公安局、应急局1位局领导。工作人员:公安局、民政局、应急局、受灾乡镇有关人员。

工作职责:做好遇难人员身份认定、遗体火化、抚恤和港、澳、台、侨及外国遇难人员的相关善后事宜。

8.恢复重建组。组长:政府办公室1位领导,副组长:发改局(县粮食和储备局)1位领导,工作人员:工信局、教体局、科协、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文旅局、卫健局、应急局、林草局、地震局有关人员。

工作职责:123快速反应完成之后,及时组建。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对受灾工矿、商贸、交通、水利、农业、通信毁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落实扶持资金和物资,帮助灾区恢复生产,指导保险机构要按合同约定足额发放财产保险理赔资金。

(三)后方指挥部

1.综合协调组。组长:县政府办1位副主任,副组长:应急局、地震局各1位领导。工作人员:县政府办公室、应急局、地震局有关人员。

工作职责:协调组织全县抗震救灾物资、装备、人员,根据现场抗震救灾需求,开展紧急救援、抗震救灾物资、装备、人员的保障支援,做好与国家、省、市工作组的接待和相关保障工 作,做好信息汇总和相关文件的上传下达工作,组织专家做好分析研判,提出工作对策建议。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综合保障组。组长:发改局(县粮食和储备局)1位领导,副组长:财政局、应急局各1位领导。工作人员:发改局(县粮食和储备局)、民政局、财政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卫健、红十字会、金融监管局施甸支局有关人员。

工作职责:筹措保障应急资金和各类救灾物资,接收和安排各类捐赠,组织处理相关事务,对捐赠食品、药品开展质量检查,向各级申请救灾资金、物资和政策支持。

3.震情和气象监测组。组长:地震局1位领导。副组长:气象局1位领导。工作人员:地震局、气象局有关人员。

工作职责:地震局配合省、市地震局加强震情监视,恢复地震监测设施、布设流动监测台网,及时通报余震信息;加密震情会商,及时提供震情趋势判定意见和强余震防范建议。县气象局强化气象实时监测,及时通报重大气象变化,为地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气象服务。

4.宣传和新闻报道组组长:委宣传部(政府新闻办)1位领导,副组长:融媒体中心1位领导,工作人员:政府新闻办、县网信办、融媒体中心、应急局、地震局、公安局有关人员。

工作职责: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震情、灾情以及地震应急救援的动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二、123快速响应流程

(一1小时内

1.灾区乡镇党委、政府:地震发生后30分钟内,向县委、县政府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上报灾情初判(重点是“人员伤亡、房屋倒损、断路断电断网断水”情况),并动态报告灾情和抗震救灾工作进展情况。

2.地震局:1小时内,完成快速评估报告、快速评估影响分布图、震中位置图、震区人口分布图等,上报委、政府和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同时通报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3.工信局、教体局、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水务局、住建、文旅卫健局、应急发改局,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收集汇总本系统、本行业领域灾情信息,初步评估救灾需求,1小时内上报委、政府和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4.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收集汇总震情灾情信息,1小时内上报委、政府和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5.消防救援局、综合应急救援大队30分钟内集结力量待命,做好抢险救援准备。

6.应急管理局1名副局长带领住房城乡建设局、应急局、统计局工作人员30分钟内集结并赶赴灾区,配合灾区乡镇开展灾情统计和先期救援处置工作。

7.后方指挥部各工作组成员:1小时内,赶赴抗震救灾后方指挥部(应急局2楼指挥中心)集中办公,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8.抗震救灾指挥部发生地震后,根据地震震级和前期收集灾情,1小时内,提出相应应急响应建议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同时根据应急响应级别和上级要求,派人员参加市级指挥部,并在市级指挥部指挥下开展工作。

9.政府1小时内,向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报告震情灾情初判和抗震救灾工作开展情况。

(二2小时内

1.领导批示委、政府有关领导及时对监测预警预报、人员搜索救治、群众转移安置、灾情调查核查、次生灾害防范、救灾要素保障等抗震救灾工作作出批示,提出工作要求。

2.后方指挥部震情和气象监测组2小时内,提供灾区气象信息,必要时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开展气象监测预报服务。

3.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2小时内,视情况启动相应级别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

4.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按照委、政府领导要求,组织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到应急管理局3楼指挥中心(大会议室)参加紧急会议,并做好会务准备。传达学习有关领导批示精神;调度灾区乡镇,了解灾情和先期处置情况;听取抗震救灾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先期工作开展情况;明确前方指挥部指挥长,各工作组组长、副组长;研究部署抗震救灾全面工作;宣布启动级地震应急响应决定。会议筹备由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局、地震局抽调人员负责

5.县政府办公室通知政府工作组成员,赶赴灾区组织指挥抗震救灾工作。

7.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前方指挥部各工作组成员: 2小时内,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前方指挥部工作组有关人员赶赴灾区参抗震救灾工作。按照前方指挥部指挥长要求,准备相应器材装备并前往灾区开展救援工作。

8.灾区乡(镇)人民政府:在震中或者选择利于指挥、便于工作、安全可靠的区域开设前方指挥部,配齐相应办公设备;建立健全交通运输、通信保障、电力供应、供排水、防洪防雷、安全保密和疫情防控等措施。

(三)3小时内

1.抗震救灾后方指挥部:3小时内,宣传和新闻报道组准备相应材料,对外发布启动级地震应急响应决定。

2.后方指挥部综合保障组3小时内,依据《施甸县地震应急预案》,视灾情预拨救灾资金。

3.后方指挥部宣传和新闻报道组:3小时内,组织召开第一次新闻发布会,地震局做好震情通报准备,应急做好灾情和抗震救灾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广电局指导应急广播平台开展灾区灾情预警预报和信息播报。

4.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县委、县政府紧急会议要求,结合《施甸县地震应急预案》部门职责,及时指挥调度,组织人员、物资、装备到达地震灾区,接受前方联合指挥部安排指令。

三、123快速响应措施

(一)力量调派

1.消防救援局:根据抗震救灾指挥部要求,30 分钟内调派震中乡镇消防力量赶赴灾区开展抢险救援,消防救援局全员集结待命。根据需要,2小时内,全勤遂行出动,视情请求市消防救援局调派县外消防救援力量增援。

2.地震局:30分钟内,开展震情趋势研判,提供监测数据。1小时内完成震情速报

4.公安1小时内,指导灾区乡镇派出做好交通管制、社会维稳和救援队伍引导分流工作。2小时内,组织力量赶赴灾区组织指导做好交通管制、社会维稳和救援队伍引导分流等工作。

5.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小时内,指导灾区乡镇自然资源所和地灾监测员对附近的地质灾害监测点开展全面监测;2小时内,派出人员、地质灾害专家赶赴灾区。

6.交通运输局:1小时内,指导灾区附近乡镇应急抢通保通力量集结待命,做好抢通保通准备。公路交通应急装备、机械、物资及其他应急保障力量做好支援灾区抗震救灾准备。2小时内,做好提供进入灾区的绕行路线、开通绿色通道、协调相关力量增援灾区、组织运力投放准备等工作。

7.卫健1小时内,医疗队伍快速集结赶赴灾区,视情况安排邻近周边乡(镇)卫生应急队伍、救护车第一时间赶赴灾区。2小时内,人民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调配力量向灾区机动,组织其他级专业卫生应急救援力量集结待命,调派紧急医学救援、心理救援、卫生防疫和卫生监督等队伍赴灾区开展卫生应急救援。梯次调派内各乡(镇)医疗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灾区,视情况向卫生健康委请求调派医疗卫生应急队伍支援抗震救灾3小时内,视情况卫生健康委请求协调邻近县区医院或乡卫生院腾出床位,开通绿色通道,做好伤病员救治各项准备,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医疗设备、药品器械、临床用血、应急物资等保障供应。

8.住建2小时内,集结房屋建筑应急评估队伍、县行政设施应急抢险队伍、大型机械应急救援队伍按照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安排和要求,赶赴灾区配合开展抢险救援,做好房屋安全应急救援处置措施等评估工作。

9.应急30分钟内,调派施甸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精干力量组成前突分队,携带专业救援装备赶赴灾区协同消防救援力量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派出先遣组前往灾区,第一时间了解灾情,指导灾区报送灾情信息。2小时内,组织对矿山、尾矿库安全情况,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情况开展排查指导;组织做好灾区安全生产隐患和环境风险排查、防范工作;做好县级灾害事故救援力量统筹协调调派工作

10.气象局:根据需要调派气象专家、技术人员赴震中及周边地区,开展一线气象保障服务。

11.水务局:1小时内,组织应急抢险队赶赴灾区对供水设施受损情况及供水保障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了解及应急抢险处置。2小时内,组织开展水文应急监测及预警预报服务工作。3小时内,组织专家组及救援力量做好防止水库大坝溃坝和江河湖泊堤防溃决、堰塞湖等次生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及处置准备。

12.工信局2小时内,组织调派应急通信保障队伍通信抢修队伍携赶赴灾区做好抗震救灾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受损通信设施抢修保通工作。

13.发改局(能源电力系统)、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2小时内,调派应急抢险力量携装赶赴灾区做好抗震救灾应急电力保障工作;组织电力抢修队伍做好受损电力设施的抢修保通准备工作。

(二)物资调运

1.应急局:30分钟内,拟制救灾物资紧急调运通知和出库计划;1小时内下达救灾物资紧急调运通知。

2.发改局(粮食和储备局):1小时内,调度灾区以及周边区域救灾物资储备情况,制定救灾物资快速调运方案;3小时内,完成第一批救灾物资装车启运。

3.交通运输局:1小时内开通抗震救灾绿色通道,确保抗震救灾应急救援车辆和应急物资运输通畅;2小时内调集应急运输车辆,做好救灾物资装运准备。

(三)先期处置

1.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督促指导震中乡(镇)人民政府开展自救互救、综合抢通保通、紧急转移避险等先期处置。

2.乡(镇)党委、政府:组织发动灾区干部群众迅速开展紧急避险及自救互救组织本地消防救援和其他抢险救援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和医疗救护;实行交通管制,保障灾区交通畅通;开放应急避难场所,及时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紧急调运救灾帐篷、生活必需品等救灾物资和装备,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组织力量抢修通信、电力、交通、供水、供气、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采取措施严防次生灾害;加强重要目标警戒和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做好抗震救灾宣传报道、舆情监管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按照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安排部署,做好有关工作。

(四)召开前方联合指挥部第一次会议

1.会议筹备:前方指挥部综合协调组负责做好前方联合指挥部第一次会议筹备。

2.会议召开:前方指挥部指挥长主持召开前方联合指挥部第一次会议,传达学习有关领导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批示要求,听取灾区党委、政府和各工作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下一阶段抗震救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