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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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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3430249-7/20250217-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安全消费 发布日期 2025-02-17
文号 浏览量 0
主题词 食品药品监管
施甸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谨防食用野菜、野花、野果中毒的风险预警提示(2025年第2期)

春季气温回暖万物复苏是病源微生物滋生的活跃期 野生植物快速生长时令野菜、野花、野果陆续上市食物中毒风险增加。我县近年来时有发生食用野菜中毒事件,为防范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施甸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发布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提示如下:

一、不得随意采食

不随意采食出售购买自己不熟悉难以辨别或来源不明的野菜、野花、野果。同时,不生食野菜食用野菜需经浸泡、焯水 蒸煮等烹饪方式加工后再食用。

二、谨防误食中毒

由于有毒的野菜、野花、野果很难鉴别,依靠民间流传下来的“经验”采摘容易发生误食中毒现象。同时,对于市场上售卖的野菜、野果也不能放松警惕对品种不明来源不明不熟悉或 从未吃过的野菜、野花、野果,不要轻易食用。

三、生产经营者要做到“ 三不”

生产经营者要做到不采集不加工不经营不认识的野菜、野花、野果,否则将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把食用野菜采购关,严格加工程序,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  全。

集体用餐单位严禁加工制售食用野菜

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婚丧嫁娶集体用餐严禁加工野菜。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规定杜绝群体性中毒事件发生。

五、强化宣传教育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微信等宣传方式广泛普及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增强人民群众防范能力和水平。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学生安全保护意识,严防误食野菜、野花、野果等中毒事件发生。

六、加强应急防范措施

不同种类有毒的野菜、野花、野果所含毒素不同引起的中毒症状也不同。一旦发生误食后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中毒症状,要马上催吐立即送医不可心存侥幸延误时间。卫生健康部门要督促各医疗机构做好野菜、野花野果等中毒应急救治工作,要加强应急防范措施按规定做好疑似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的报告和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