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939-x/20260929-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太平镇 |
| 公开目录 | 政府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6-09-29 |
| 文号 | 浏览量 | 9 |
保山市施甸县太平镇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编报和执行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做好统计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经济发展管理工作,根据政府授权组织实施行政区内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宗教和侨务等工作。保护全民所有的财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生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集镇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治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环境和生态环境。知道、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力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个性权利。推行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办理镇党委和上级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一个行政单位施甸县太平镇人民政府,三个事业单位施甸县太平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施甸县太平镇党群服务中心和施甸县太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分别是:
1.施甸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2.施甸县太平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
3.施甸县太平镇党群服务中心
4.施甸县太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0人(离休0人,退休30人)。年末遗属12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以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力抓经济、强产业、促增收、护生态、惠民生、保安全,紧密围绕我镇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坚定信心,踔厉奋发,各项工作平稳推进,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抓经济,增长态势整体向好。我们把经济发展作为第一要务,锚定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精准施策、靶向发力,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向好、质效稳步提升。经济发展稳进提质。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7.8亿元、增长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88万元、增长0.5%,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956万元、增长19.4%。投资金融支撑有力。固定资产完成投资1亿元、增长42.86%,金融机构存款余额6.88亿元、增长3%,贷款余额2.98亿元、增长19%。
(二)强产业,发展动能持续增强。我们立足镇域资源优势,推动农业、文旅产业协同发展,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发展动能不断增强。传统产业稳步发展。粮食种植5.75万亩、产量1.93万吨,蔬菜种植3.2万亩、产值1.8亿元。出栏生猪12.4万头、肉牛9121头。特色产业效益凸显。完成烟叶收购4.79万担,实现税收收入1875.3万元。建成大坪子村咖啡种植区和等子村高山蔬菜示范种植基地。椅子山村林下食用菌产值超14万元,乌木村糯橄榄、椅子山村黄桃、蒋家村中草药种植等产业初见成效。文旅融合协同发展。太平羊皮会、思腊龙会、龙洞洞泉会等民俗活动精彩纷呈,以节会友、以节富民成效凸显。“重走滇缅公路”系列活动影响力不断增强,“抗战文化+温泉康养”的文旅研学初见雏形。大力打造农文旅产业融合,椅子山村成功举办农民丰收节活动,开发农产品采摘、抓鱼、科普研学等体验项目,接待游客8000余人次,“旅游+农事体验+文娱活动”模式成效初显。
(三)促增收,乡村全面振兴发力。我们紧紧围绕“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巩固成效”扎实开展工作,推动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动态监测惠民生。通过农户申报、部门筛查、干部走访等方式,实现监测全覆盖、无死角。新识别监测对象24户80人,落实帮扶措施78条;风险消除97户309人,持续抓实防返贫监测。责任帮扶解民愁。完善到户帮扶措施6261项,全力推广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受理群众申请52件,办结率100%。持续推广防贫保险,投保25440人、理赔35.36万元。发放产业奖补资金131.48万元。申报“雨露计划”460人、补助资金101万元。稳岗就业促增收。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476个,发放外出务工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99.6万元。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7期351人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2户440万元、小额信贷367户1835万元。
(四)护生态,绿色发展久久为功。我们坚决扛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加强自然资源保护。贯彻落实林长制,镇、村两级林长巡林310余次。严格落实河长制,巡河1932次,发现并整改问题56个。开展河湖“清四乱”及“河湖专项整治行动”,整改完成率100%。组织干部群众200人次,清理河道、沟渠8.5公里,清理淤泥、垃圾15吨。加大人居环境整治力度。稳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新建改造公厕2座、卫生户厕203座。大力开展乡村绿化美化,18个村将环境整治、绿美建设纳入村规民约。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稳步提升。村庄规划规范有序。完成太平镇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和17个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范农村建房管理,常态化开展耕地流出图斑整改、卫片执法等工作。
(五)惠民生,群众生活不断改善。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增进民生福祉。基础设施持续完善。完成鲁躲自然村道路硬化、蒋家村“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太平集镇污水处理站建成并投入使用。教育事业稳步向好。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太平中学中考600分以上42人,太平籍学生高考本科上线41人。坚持落实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零辍学”。扎实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实现涉校涉生安全“零事故”。医疗服务提质升级。医保征缴2.83万人,参保率达99.74%。定期随访管理高血压、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等3517人。太平卫生院通过等级评审验收,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社会保障不断健全。发放民政救助金12.07万元、高龄补贴48.95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0.41万元。“一老一小”关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发放第一批育儿补贴710人229.11万元,与632名留守儿童建立结对帮扶,为339名留守老人提供社会服务。
(六)保安全,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我们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迈上新台阶。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联合检查234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141处。常态化开展防灾减灾、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1700余份。开展防汛、防震减灾、地质灾害等突发综合自然灾害应急演练87场次,群众防灾救灾应急能力有效提升。平安建设取得新成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成功化解矛盾纠纷97起,化解率达92.3%。抓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精神障碍患者等322名重点人员的动态管控和帮扶救助。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组织禁毒、反诈等宣传活动401场次。扎实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组织干部到校开展法治宣传32次。强化命案防控工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刑事案件总量下降7.41%。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挽回资金9.47万元。债务化解取得实效。全面落实一揽子化债政策,加快清偿拖欠企业账款,稳妥有序化解地方债务,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一年来,我们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全力抓好巡视巡察、审计和各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办复人大代表建议22件,输送兵源4人。有序推进军民融合、国防教育和双拥共建、史志、档案等工作,支持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科协、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工作。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施甸县太平镇2025年度收入合计56792456.3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694455.18元,占总收入的94.5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098001.18元,占总收入的5.4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2635066.21元,增长66.2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177961.66元,增长60.2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增加2457104.55元,增长383.3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下达专项项目资金较上年增加,资金主要用于太平镇高山蔬菜示范种植项目、太平镇李山村富硒黑猪厂改造项目、太平镇大坪子村咖啡种植项目等。其他收入增加2457104.55元,增长383.39%。主要原因是本年捐赠收入增加,有大额捐赠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施甸县太平镇2025年度支出合计56264415.18元。其中:基本支出19921405.07元,占总支出的35.41%;项目支出36343010.11元,占总支出的64.5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1825149.66元,增长63.3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63213.37元,下降3.22%;项目支出增加22488363.03元,增长162.3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下达专项项目资金较上年增加,资金主要用于太平镇高山蔬菜示范种植项目、太平镇李山村富硒黑猪厂改造项目、太平镇大坪子村咖啡种植项目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施甸县太平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921405.0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827462.29元,占基本支出的94.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93942.78元,占基本支出的5.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施甸县太平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343010.1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太平镇高山蔬菜示范种植项目经费1150000.00元,主要用于蔬菜种植土地整理,架设输水管道,修建蓄水池3座,铺设配套滴灌设施,新建育苗棚,购置活动生产用房,购置蔬菜加工设施去皮机、清洗机各1台。
2.太平镇李山村富硒黑猪厂改造项目经费800000.00元,主要用于铺设涵管、排污波纹管;新建钢筋混凝土化粪池1座;新建公猪圈1间,猪仔保育室产房1间,并配置内部设施;采购采精设备1套,2吨电子地磅秤1台。
3.太平镇大坪子村咖啡种植项目经费1000000.00元,主要用于咖啡苗采购26000株,种植土地整理70亩;水池修复1座,架设输水管道、修复机耕道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施甸县太平镇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563637.1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32%。与上年相比增加6160129.66元,增长18.44%,完成年初预算的119.8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694908.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92%,完成年初预算的119.55%。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财政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统战事务;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职务职级晋升导致基本工资标准调增,二是支付以前年度经费导致支出增加。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64772.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8%。主要用于群众文化、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文化站人员工资增加。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39765.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0%,完成年初预算的82.54%。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他就业补助支出、死亡抚恤支出、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社会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324024.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2%,完成年初预算的92.58%。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医疗保险未按月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7230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0%,完成年初预算的3361.53%。主要用于森林管护、停伐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支付以前年度护林员工资。
11.城乡社区(类)支出78315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8%,完成年初预算的156.63%。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调整,工资支出增加。
12.农林水(类)支出27515905.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55%,完成年初预算的120.68%。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事业运行、其他农业农村支出、森林资源管理支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抗旱、其他水利支出、生产发展、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终追加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168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5%,完成年初预算的224.77%。主要用于用于地质灾害防治、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为近年的平均数和预计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0000.00元,决算为239751.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4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63248.41元,下降40.51%。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00元,决算为172852.5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2.10%,完成年初预算的72.0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决算为6689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7.90%,完成年初预算的33.45%。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0147.41元,下降46.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101.00元,下降16.3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689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3101.00元,下降16.3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39751.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4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63248.41元,下降40.5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00元,决算为172852.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0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决算为6689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45%。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减少,支出减少;公车出行任务减少,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50147.41元,下降46.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101.00元,下降16.3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689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减少,支出减少;公车出行任务减少,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乡村振兴、防汛减灾、森林防火、信访维稳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用于乡村振兴检查、防汛减灾、森林防火、信访维稳等方面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施甸县太平镇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8942.78元,比上年减少315152.21元,下降22.4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厉行节俭节约,减少机关运行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保山市施甸县太平镇资产总额285,926,648.94元,其中,流动资产26678320.66元,固定资产1,571,139.9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80,955.25元(净值),其他资产235,913,305.62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787501.0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2253775.8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36607.3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134154.74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2452.5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