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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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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41-0/20260210-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水长乡
公开目录 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日期 2026-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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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水长乡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中共施甸县县委、施甸县人民政府:

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施甸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水长乡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水长乡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法治建设机制

水长乡党委政府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局工作的核心任务。一是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建立健全法制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格局。2025年乡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8次,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链。二是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协调,并按规定开展年度述法,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督查与考核。三是强化监督考核机制。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体系,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2025年组织述法报告会1次,参与述法干部达17人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优化政府服务效能

一是推进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围绕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的政府职能体系。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一件事一次办”等便民举措,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压缩实现“最多跑一次”。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公平。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年度涉企检查计划并在政务网进行公示,规范涉企检查行为,每年度开展涉企综合检查一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2025年来开展涉企检查 15次。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服务流程。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一站式”服务,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梳理并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减少群众办事成本,精准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建成覆盖乡、村两级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整合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功能,在乡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法律咨询服务窗口,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合同执行、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帮助小微企业防范法律风险,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科学决策民主协商,依法履职规范用权

一是执行依法决策机制。水长乡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五大法定程序。2025年,共对5项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修改建议3条。二是完善法律顾问体系。实现乡、村两级法律顾问全覆盖,与专业律师事务所签订服务协议,为9个村(社区)配备法律顾问,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法律顾问全程参与乡政府重大决策、合同审查、纠纷化解等工作,2025年来提供法律咨询200余人次。三是建立合法性审查机制。对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合同、规范性文件等,严格履行内部合法性审查程序,防范法律风险。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提升执法效能

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契机,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一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基层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乡综合行政执法队,核定编制5人,明确执法权限和范围确保了执法主体的合法性与规范性。初步完成制定并动态调整水长乡综合行政执法权责三个清单,明确主责清单事项、配合清单事项及收回清单事项,厘清职责边界,有效解决了基层“看得见的管不着”的难题。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规范执法文书和案卷管理。定期开展案卷评查,确保执法行为于法有据、程序合法。配备执法记录仪3台,实现执法过程全程留痕。三年来共公示执法信息36条,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通过率100%。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全乡已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人员21人,实现持证上岗率100%,保障了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基础。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围绕执法实务、法律法规、程序规范等内容,2025年组织全体在编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1次,有效提升执法队伍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

(五)强化权力运行监督,确保监督科学有效

一是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公开监督电话,对收到的意见建议和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处理。二是加强内部监督。定期开展服务质量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乡政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依法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重点项目、民生政策、行政执法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六)聚焦社会和谐稳定,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聚焦征地拆迁、山林水土、婚姻家庭、劳资纠纷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畅通行政复议与诉讼渠道。延伸服务触角,在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受理点,整合综治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资源,提供“一站式”咨询与申请服务,落实“存疑受理”“一次性告知”机制,确保群众“就近可办、多点能办”。强化争议实质化解,坚持调解优先,将调解贯穿案件受理、审理全过程,探索“复议+调解”机制,推动案前化解;深化监督衔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参加听证制度,2025年来,我乡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积极推进行政调解,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解决纠纷。三是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通过法定途径解决利益诉求。对于信访事项,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指引,促进信访事项依法依规解决。

(七)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夯实基层治理基础

一是建成应急指挥网络。水长乡以“数字应急”建设为抓手,整合应急指挥平台、救援队伍、物资储备等资源,建成覆盖乡、村两级的应急指挥网络。制定《水长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汇编》,修订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专项预案7类,组织全乡9个行政村编制应急响应流程图,实现预案简明化、实操化。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清单动态更新机制,储备防汛专用物资,选定应急避难场所56个,其中乡级1个、村级各小组各1个。二是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三管三必须”要求,修订完善乡级安全生产职责清单,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压实领导主抓、部门监管、企业主体责任,拧紧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形成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的格局。累计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147次,检查企业(场所)380家次,下达现场检查记录217份,整改隐患问题494项(其中重大隐患5项)。三是完善社会共治机制。建立社会应急力量备案制度,凝聚救援合力,开展乡级多灾种综合应急演练5次,参与200人次。利用应急广播、微信群、公示栏、网格员通知等多种方式,确保预警信息快速、精准传递到户到人。通过微信群、短信平台、村村响广播等方式,及时向群众发布预警信息200余条,累计覆盖群众3000余人次。

(八)强化法治思维理念 锻造实干担当队伍

一是明确用人标准。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严格落实“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以廉为基、以法为要”的核心导向,将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法治素养不过硬、依法办事能力不足的干部不予重用。二是注重培养锻炼。通过组织法律知识培训、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等方式提升干部法治能力,鼓励干部参与矛盾纠纷调解等实践,并优先选用具有法治实践经验的干部。三是加强培训学习。建立“党委牵头、支部落实、党员示范”三级联动机制,开展法治专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场次。组织党员干部参加法治培训12场次,覆盖全乡党员90%以上,开展“党员学法标兵”评选活动,推荐、评选多名党员获县级表彰。

(九)强化普法强基宣传,培育基层法治文化

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推动各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以案释法。围绕“4·15”国家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二是突出重点对象普法。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任前培训和年度考核。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配齐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针对农民、企业员工等群体,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提升全民法治素养。三是创新普法方式载体。在利用好广播、宣传栏等传统阵地的同时,积极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普法。打造法治文化广场、法治长廊等实体阵地,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熏陶。

二、重要成效

(一)社会治理效能显著提升

一是政府履职更加高效规范。权责边界更加清晰,决策机制更加科学民主,政务公开水平显著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进一步增强。通过法治政府建设,我乡政府机构职能实现优化协同高效,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行政效能大幅提高。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持续强化。内外结合的监督体系不断完善,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增强。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和形象得到有效维护。权力运行更加透明,全面推行政府权责清单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标准化水平不断提升。二是行政执法更加公正文明。综合执法效能显现,“三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执法不规范、不透明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稳步提升。三是营商环境更加优化改善。政务服务便捷度提高,企业群众办事成本降低,市场主体活力得到激发,为全乡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支撑。四是社会治理更加和谐有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效运行,大量矛盾在基层得到妥善解决,信访形势持续向好,全乡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五是矛盾纠纷化解成效显著。健全“乡-村-组”三级调解网络体系,全乡设立10个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排查受理各类矛盾纠纷,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目标。六是全民守法意识普遍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明显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显著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复杂问题和提供服务的能力得到提升。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日益浓厚。

(二)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持续提升

一是公共服务质量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直接惠及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公共服务更加便捷,建成乡村两级政务服务大厅10个,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 办事流程不断优化,审批时限持续压缩,“一站式”服务覆盖率稳步提高。群众办事更加便捷、高效,满意度逐年上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迈上新台阶。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信任度、配合度明显提高,对法治建设的参与热情持续高涨。三是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通过规范的服务、透明的流程和有效的权利救济渠道,群众在社保、民政、医保、残联等领域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保障。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发挥作用,涉中心行政争议数量保持低位运行。

三、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水长乡党委政府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局工作的核心任务,建立健全法制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组织召开党委班子会议专题讨论部署法治建设工作,提出法治政府创建工作的目标和要求。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和人大主席(政法委员)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党政办、综治、司法、派出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创建工作的领导。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格局。2025年乡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8次,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链。二是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协调,并按规定开展年度述法,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督查与考核。三是强化监督考核机制。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体系,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2025年组织述法报告会1次,参与述法干部达17人次。

四、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水长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存在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 力和执法水平不高、行政执法人员还没有执法证的现象。二是行政审核、行政复议、应诉专业人员少的现象。三是执法经费少和执法装备配备不齐的问题。

五、2026工作安排

在2026年,水长乡党委政府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县全面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根据《施甸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的要求,结合水长乡的实际,扎实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推动水长乡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是深入化解基层社会矛盾,抓好矛盾纠纷源头防控,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二是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政策的宣传和学习,使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全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加强对各类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升队伍法治思维、法治能力。

四是全力做好“八五”普法和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进一步推进普法责任制工作,加大普法学法用法力度,创新普法形式,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努力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