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934-9/20260407-00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甸阳镇 |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6-04-07 |
| 文号 | 浏览量 | 0 |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中心(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施甸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甸阳镇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对甸阳镇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部分人员提出的辞职请求,作出了以下决定:
甸阳镇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李友谊、杨磊、杨庆明同志,因工作职务变动,甸阳镇第十五届人大主席团第19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友谊、杨磊、杨庆明同志辞去甸阳镇第十五届人大主席团成员职务,甸阳镇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