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4-5/20250423-0000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旧城乡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5-04-23 |
文号 | 浏览量 | 0 |
蒋子张、杨绍洪、万森明代表:
您们在旧城乡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道路安全方面建议》已交旧城乡派出所、安监站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建立健全旧城乡交安办实体化运行责任体系。2024 年 4月 18 日,旧城乡交安办制定并在全乡第四次党委会通过了《旧城乡交安办责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统筹各部门职能职责,明确了管理责任范围。进一步明确政府、交警、交通、公路等部门的职责分工,划清乡镇农机站、村委会职责,强化“两站、两员和路长”职责,为加大动态联勤机制建设,提高交通安全通行效率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制定农村公路养护常态排查机制。乡交安办制定道路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由旧城派出所联合乡安监部门、各村委会常态化对旧城辖区县、乡、村道常态化开展排查登记。对发现的道路隐患点分类进行上报整治(县道范围内隐患点报由县交安委进行整治,乡道、村道内隐患点报由乡镇交安办整治)。隐患点上报后,对于保畅通应及时清理整改的由旧城乡交安办督促乡道路养护部门积极调拨资金及工程队进行整治。对于需要投入资金较大的疑难隐患点位,需标准化治理才能排除隐患的,鉴于整治资金来源困难,由乡交安办积极向上协调资金逐步进行隐患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