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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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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88-8/20250728-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5-07-28
文号 浏览量 21
主题词 经济建设
对施甸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答复

杨锡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解决大瑞铁路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大瑞铁路工程超期临时用地超期费用问题

因大瑞铁路保瑞段施甸境内大部分采用隧道穿过,且铁路建设周期长,永久性征地不多、临时用地规模大,部分大临用地实际使用年限已超过施工合同或保瑞段初设批复工期,在没有明确的政策支撑下,地方政府对继续支付超期临用地租金无相关依据,且地方财政困难,无力支付租金。2019年机构改革铁建办从县发改局划转至县交通局后,县交通局先后以致函、现场对接会、专题会议、请求市交通局和云桂公司大瑞指挥部协调等方式,多次催促阶段审价已认定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的临时用地补偿费(5年租期)131.9256万元。截至目前,已全部催款到账(其中2021927日打款40万元、118日打款25万元,2024322日到账37.1632万元,202481日到账29.7624万元)。同时,县交通积极向上请示汇报帮助协调解决临时用地超期费用问题,大瑞铁路是全国路网建设的重点工程项目,属云南省人民政府与原铁道部双方合作共建铁路,根据“铁道部、云南省关于云南铁路建设有关问题会谈纪要”(20041230日)、“中国铁路总公司计统部、云南省铁建办关于云南省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资金及其他相关费用计入项目股份的会议纪要”(计统基函〔20146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大瑞铁路征地拆迁费铁路建设单位按照正线1.3万元/亩、拆迁房屋240/平米、临时用地2000/亩给予补偿,地方政府负责补足不足部分并承担征地拆迁工作。因此按现有政策铁路方只能按照2000/亩支付给施甸县,不足部分由地方政府按相关规定筹措

二、喇叭口、金刚元、羊动地3个弃土场复垦移交问题

喇叭口弃土场羊洞地弃土场、金刚园弃土场及老尖山出口弃土场,因农户提出因坡面不适宜耕种,要求对已复垦弃土场坡面重新刷坡分台,以上要求与大瑞铁路弃土场水保批复方案不符,目前上级单位正在对此项争议研究中,待最终方案确定后进行逐步移交

三、原临时用地后续调整永久占用范围未明确导致无法复垦交还农户的问题

原先租用未移交临时用地,受后期变更新增工程隧道防灾救援工程(位于柳树水喇叭口老尖山2#横洞区域)及磨东站场坪工程(位于太平镇东蚌村),需永久征用使用,因建设方尚未给出明确范围,征地工作暂未启动,县交通局将加强与建设方的沟通对接,尽快给出明确征用范围。

四、新增征用永久用地仍用2014年标准农户不愿接受问题

根据施甸县第14届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纪要(2024417日第5期),十二届县委第136次常委会议纪要(施会纪〔202511号),由于大瑞铁路建设周期比预期延长,项目工程建设用地原则上按照一个项目一个征地标准征收永久用地。

杨锡君代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