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88-8/20260730-00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6-07-30 |
| 文号 | 浏览量 | 4 |
杨建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搬迁户住房保障的建议》收悉。经我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对标政策梳理落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聚焦城区安置群众,多元化解住房供需矛盾
针对县城安置点搬迁群众因人口增长、分户居住导致的住房拥挤、面积不足等问题,我县通过房源动态调剂、保障房优先配租、市场化兜底补充三项举措,精准化解城区住房供需矛盾。
一是优化安置房源动态调配。聚焦户型偏小、居住拥挤的重点搬迁家庭,常态化开展安置房源摸排、统筹调整工作,科学优化房源配置。目前已将康业小区66户4人户搬迁群众统筹调整至幸福社区安置,将康居小区8户多人户搬迁群众分别调剂至永观佳苑(5户)、幸福社区(3户)居住,有效缓解重点困难家庭居住拥挤问题,切实优化居住条件。
二是优先落实住房保障。对县城各安置小区内因家庭人口增加、现有住房无法满足基本居住功能的53户困难家庭,精准对接公租房保障政策,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优先配租保障性住房,切实解决群众阶段性住房难题。
三是引导市场化补齐住房需求。积极引导住房紧缺的搬迁群众通过就近务工、外出务工、自主创业、个体经营等多种渠道稳定家庭收入、提升经济能力,鼓励有条件的群众通过市场化购置商品房方式,彻底解决家庭长期住房保障问题,实现居住条件稳步提升。
二、细化乡镇安置举措,畅通基层住房扩容渠道
针对各乡镇集中安置区搬迁群众住房不足问题,我县坚持规划引领、规范管控、盘活资源、依规审批的工作思路,全方位打通乡镇搬迁群众住房扩容提质渠道。
一是依托规划修编规范住房扩建。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规划修编工作提醒》,将搬迁户家庭人口新增、住房面积不足问题作为规划修编核心攻坚内容。目前,全县各乡镇已全面完成安置区规划修编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搬迁户,在严格遵守国土空间规划、落实风貌管控要求、不突破不动产权证核定四至界限的前提下,按照“统一样式、统一材料、统一色调”建设标准,依规报批后可开展住房加层、加顶等扩建作业。同时,各乡镇常态化开展农户家庭负担、收入动态监测,严格防范规模性返贫风险。
二是盘活闲置安置房源资源。压实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梳理安置区闲置安置房资源,建立闲置房源台账,实行统一统筹、定向调配。对家庭人口新增、正常分户、住房刚需突出的搬迁困难群众,优先定向调配闲置安置房,最大化盘活现有资源、精准解决群众居住难题。
三是依规落实宅基地审批保障。严格执行农村宅基地管理相关政策,对易地搬迁群众因家庭人口自然增长、合法分户导致住房紧缺,且符合宅基地申请审批条件的,依法依规予以审核审批,支持群众通过新建住房方式解决长期居住需求,构建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