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8-8/20250611-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2-08-05 |
文号 | 浏览量 | 0 |
对政协施甸县十届一次会议
第32号提案的答复
赵应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逐步化解易地搬迁项目拖欠工程款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欠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施甸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4月8日至6月8日,对施甸县县“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债务情况进行了审计。截至2022年3月底,施甸县“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累计债务余额79 808.07万元,报告已由县审计局以正式《审计报告》提交印发县财政局。
二、拖欠工程款化解情况
一是根据与搬迁群众签订的《共建共享协议》约定,起草形成《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产权共享平台公司承担资金收缴工作方案》,通过科学制定搬迁户还款计划,分梯次、分时限对搬群众自筹款进行催收。截至目前,全县搬迁群众应自筹资金8695.77万元,已交自筹资金5220.15万元。二是积极化解项目拖欠工程款2961.32万元,剩余欠款由涉及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还款具体计划,并初步得到了企业的谅解与支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步将积极配合县财政局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形成的债务纳入财政预算。同时,通过强化工作保障,压实化债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债务风险隐患。一是千方百计组织收入、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加大土地招拍挂力度,确保财政预算安排能够按时还本付息;二是提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加快资产处置进度,使其能够利用经营收益偿还债务;三是积极与金融部门沟通衔接,采用借新还旧方式缓解偿债压力;四是定期召开资金调度会,统筹分析,按时偿还到期债务,确保债务不出现违约情况。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