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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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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895-2/20260713-00002 发布机构 施甸县民政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6-07-13
文号 施民政发〔2026〕7号 浏览量 2
主题词 其他
对政协施甸县十届五次会议第10050012号提案的答复

县政协人环委:

们提出的《关于健全完善失能老人服务体系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补齐养老服务短板,不断提升全县养老服务能力水平。一是严格执行《云南省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云政办发﹝2024﹞13号)、《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云民发﹝2025﹞19号)、《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民发﹝2026﹞4号)等文件要求,下发了《施甸县关于印发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施民政发〔2023〕18号),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体系,为做好失能老年人服务全覆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认真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经评估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的低保老人、80岁以上低保老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标准按照集中照护服务标准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确定”。相当于符合以上条件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无需增加家庭经济支出,同时还可有效释放家庭劳动力增加家庭收入。县民政局牵头,协同乡村入户开展宣传动员,目前,全县入住养老机构的103人中,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5人。三是2026年,省级下发了《关于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经评估为中度及以上云南省常住60岁以上的老年人,通过申请,均可享受每人100元的评估消费券补贴和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50%(每人每月最高800元)的消费券补贴”。县民政局联合县卫健局,将全县13个乡镇卫生院和部分县直医院备案为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组织医护人员参加评估师培训。全县备案评估机构15家,有老年人能力评估师87人;备案居家上门服务机构3家,日托服务机构2家,机构养老服务1家。截至6月底,全县完成评估959人,发放评估消费券补贴95900元;养老机构服务老年人2人,发放养老机构消费券补贴5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