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2015259234k/20250805-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5-08-05 |
文号 | 浏览量 | 0 |
对施甸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答复
杨连巧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施甸县抗战江防遗址建设项目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施甸县抗战江防遗址建设项目实施单位为原施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19年3月深化机构改革后重组为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建设地点位于施甸县太平镇大坪子村。项目新建三级旅游公路4条,总长4662.08米;步行道5条,总长5332.98米、停车场5个,总面积7957.32平方米、架设大坪子至孩婆山10千伏供电线路1条,长94米、架设大坪子至惠通桥游客服务中心DN100供水管道1条,长2605米、蓄水池1个200立方米、旅游厕所2座,总建筑面积300平方米、消防瞭望塔1座,建筑面积449.91平方米、地坪整理6156.39平方米、购置安防设施1套、垃圾收储箱200个,2017年9月12日取得保山市发改委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保发改社会〔2017〕701号)。项目批复总投资163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1304万元,地方配套及自筹326万元。该项目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完成了项目可研、初设的报批、施工图设计、审查后于2018年12月19日在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网上招投标,施甸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2019年5月28日正式进驻现场开工建设。
二、投资计划及资金下达情况
2018年3月19日《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文化旅游提升工程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保发改社会〔2018〕158号)文件下达了施甸县抗战江防遗址建设项目投资计划,中央预算内资金1304万元已下达至县财政。
三、项目推进情况
(一)工程形象进度。项目于2019年5月28日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完成老320国道至大山头炮兵阵地遗址旅游公路拓宽开挖、挡墙与涵洞支砌;大山头炮兵阵地停车场的挡墙支砌及回填;大山头炮兵阵地停车场的清理、平整、回填。由于县财政资金统筹调度困难,工程款拨付进度滞后,施工方不愿垫资建设,项目暂时停工。
(二)土地征收情况。该项目已进行过测量、放线的预征收土地共涉及21户农户19.949亩,其中:水田3.06亩,旱地11.382亩,林地5.507亩,涉及征地款456547.70元,其中:永久占用补偿416124.50元,青苗补助40423.20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占用土地7.893亩,其中:水田3.06亩,旱地1.886亩,林地2.947亩,涉及征地款165640.60元,其中永久占用补偿158456.50元,青苗补助7184.10元。征地款至今未支付。由于项目长期处于停工状态,应农户要求,大山头炮车阵地停车场所占用的3.06亩土地,施工方已将回填的部分沙石清理后恢复耕种。
(三)投资完成情况。经对照工程量清单核算,截至目前,实际完成投资180万元,占计划总投资1630万元的11%。其中:2019年完成投资150万元、2021年完成投资30万元。
(四)资金支付情况。截至目前,共计支付给施工方项目资金180万元(2020年支付资金10万元、2021年支付资金170万元)。
四、提案办理情况
(一)资金方面。我局双管齐下,多方筹集项目资金,助推项目尽快复工建设。一方面加大力度向县委、县政府及县财政局报告,尽快拨付项目资金及征地款;另一方面,积极争取债务化解资金,推进项目。
(二)土地问题。经我局多次与自然资源局对接,结合自然资源局给出的意见作出了项目实施调整。项目按建设内容分三部分,分步实施。一是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三级旅游公路、步行道、10千伏供电线路、DN100供水管道、蓄水池等计划资金拨付后及时组织复工。二是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垃圾收储转运站、大山头炮车阵地停车场、孩婆山停车场、惠通桥停车场以及孩婆山、惠通桥旅游厕所待用地手续报批后开工建设。目前因项目不在村庄建设边界和城镇开发边界,无法按批次报批,同时又不符合单独选址的报批条件,待有报批通道后开展报批工作。三是涉及占用生态红线的大山头消防瞭望塔,占用基本农田的小团山停车场需另行选址。
五、下步工作措施
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力度向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汇报,尽快拨付项目资金及征地款,同时加强与自然资源局的对接联系,掌握最新土地政策与信息,争取早日获得用地批复,积极推进该项目。
非常感谢您对我县文化旅游事业的关注,真诚地希望您能够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县文化旅游事业建设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