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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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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2015259234k/20260827-00006 发布机构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6-08-27
文号 浏览量 2
主题词 文化
(2026年)对施甸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5号建议的答复

施甸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

75建议的答复


蒋小斌、彭剑、杨浩流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环善洲水库景观文化项目建设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与水务部门对接后善洲水库为万兴乡重要小(一)型民生水利工程,主要承担农业灌溉、兼顾人畜饮水功能,库区及岸线属于水源保护和水利工程严控区域,生态安全、饮水安全优先级极高。

经核查政策法规及水库管护要求,善洲水库兼具人畜饮水和农业灌溉功能,库区及沿岸汇水区域属于水源重点保护区域,同时属于水利工程安全管控核心范围。根据《水污染防治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保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相关条款相关规定,水源保护区内严禁开展景观步道硬化、临水构筑物搭建、人流聚集型观景设施建设,盲目施工极易造成水体污染、水土流失,破坏坝体稳定和行洪安全,相关项目无法通过环评、水保、水利合规性审查,暂不具备在水库库区及临水区域实施景观步道、观景平台建设的条件。

综上所述,政策不支持设置景观步行道景观安全护栏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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