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33022015259234k/20260827-0001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文化和旅游局 |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6-08-27 |
| 文号 | 浏览量 | 2 |
对政协施甸县十届五次会议
第41号提案的答复
县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全县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现状,认真梳理短板弱项、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原则,聚焦非遗档案建设、传承人队伍培育、校园普及传承三大重点,扎实推进非遗抢救性记录、数字化建档、传承梯队建设、非遗进校园常态化等工作,持续健全我县非遗系统性保护传承体系。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吸纳提案宝贵建议,持续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全方位提升我县非遗保护、传承、活化利用水平。
二、关于对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建议重视非遗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由县文旅游局牵头,联合县融媒体中心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全面开展非遗抢救性记录整理工作。通过文字编撰、图片采集、影像摄制、音频留存等数字化方式,对我县各类非遗技艺、民俗流程、传承脉络进行全方位、系统性归档留存。2024年省非遗中心开始对“滇剧坐唱”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李育开进行抢救性记录工程,2025年完成前期相关记录工作,2026年正在审核成果中,后续进入数据库;2025年7月开始,对“木老元乡布朗族山歌之乡”省级代表性传承人阿福有开展抢救性记录工程采访调研,2026年12月结束记录,后期验收形成文字、视频、音频成果档案。同步搭建非遗资源查询共享平台,规范非遗档案管理,实现非遗资料可查、可用、可共享,切实筑牢非遗长久传承保护根基。
(二)关于建议健全传承人管理制度,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构建代表性传承人—候补传承人—潜在传承人三级传承梯队,以老带新接续传承,缓解传承人老龄化、后备力量不足问题。目前我县共有省级传承人15名,市级传承人47名,县级传承人81名,今年将进一步申报省市县三级传承人,扩充传承人队伍。落实动态化管理制度,建立传承人年度绩效评估、履职考核及退出机制,细化传承授课、公益展演、技艺推广等履职清单,常态化开展督导核验,扭转以往传承松散、履职不到位的问题,有效激活非遗传承队伍活力。
(三)关于开展好非遗进校园活动,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持续深化非遗进校园、非遗活态传播工作,构建多维度、常态化传承普及体系。抓实主题集中宣传活动,紧扣省、市“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部署,围绕“非遗,让生活更美好”主题,在县职业高级中学举办主场非遗集中宣传展示活动,联动乡镇、校园开展延伸活动,集中展示面塑、糖画、制陶、刺绣、手工擀香、施甸龙会等本土非遗项目,有效提升青少年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与文化自信。固化校园传承阵地,持续组织非遗传承人常态化走进姚关中学、仁和中学、明德小学、木老元中学等学校,常态化开展剪纸、陶塑、龙会展演、布朗族乐器教学等特色非遗课程,将非遗教育融入日常校园教学,深化校地传承合作,常态化培育青少年传承力量,推动本土非遗代代相传、活态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