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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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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50-9/20250224-00003 发布机构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日期 2025-02-24
文号 浏览量 4
主题词 卫生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县卫生健康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扎实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一是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得到提升。不断强化行政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以培训需求为出发点,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保每一名行政执法人员完成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任务。同时派员外出培训,掌握全新的知识,2024年内派出7批次10人次的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省级、市级、县级举办的多个培训班,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二是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存在问题得到整改。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认真梳理出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3项,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立纠立改,补齐短板弱项,有效解决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反复出现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对我县实施方案中提出的重点问题,结合部门实际,深入检视,认真查摆本部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做到边查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了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见效。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有效推进。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完善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抽查任务数为143户,完成143户,监督完成率、任务完成率、完结率均达100%,查办案件31件,罚款0.36万元。梳理部门权责清单7类422项,健全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机制,做好行政权力动态调整。

(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的重要意义。深入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将《行政复议法》作为单位领导班子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学法等重要内容,增强学习贯彻行政复议法的自觉性坚定性。组织本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学习行政复议法,深刻领会行政复议法的精神实质,全面理解、掌握行政复议法的主要内容。二是认真履行新修订的行政复议的法定职责,严格落实行政复议程序性要求,确保行政机关复议程序合法。切实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席听证要求,推动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在执法程序中全面及时收集、妥善保管有关行政行为的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自觉及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调解书、意见书,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通过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加快简政放权,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信用体系等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公共服务,打好基础、服好务,有效激活市场新动能。二是严格遵照执行和直接适用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印发的《云南省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减免责清单(试行)》(云卫规〔2023〕1号),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对一般性轻微过错不予处罚或减轻处罚。在包容期内,以行政指导和服务为重点,通过法规宣传、行政提示、行政建议、行政约谈等柔性监管方式,积极引导和督促全县监管对象诚信守法经营。严格遵照执行和直接适用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印发的《云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和基准(试行)》(云卫规〔2023〕5号),准确适用裁量基准。三是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集体讨论等风险管理机制,充分运用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等手段,不断强化风险研判和精准监管,进一步提升防控风险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建立了涉企行政检查制度并认真执行,制定了《施甸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并依法报备施甸县司法局进行备案,在施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除“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外,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共有5项,均具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安静期”要求,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除紧急、特殊情形外,每月1—15 日期间,未对企业开展行政检查。检查时程序规范,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提出改进意见并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给企业。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各股室的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局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其作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强的领导支持。

(二)带头学法用法。坚持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织理论学习重点内容,认真组织开展学法5场次;开展监督执法人员法治专题学习培训5次。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案卷评查、警示教育等活动,推进学法形创新式。通过加强普法学习,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

(三)严格依法决策。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等情形的决策事项,一律纳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同时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由县政府统一政府采购律师签订法律顾问备案表。在重大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医疗纠纷、人事管理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易引发社会争议等事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及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决策科学民主。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力量薄弱。目前监管对象逐年增加,行政执法任务繁重,当前的执法力量与工作要求还有差距。

(二)执法队伍不强。行政执法人员整体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与实际工作需要还有差距,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水平、专业素质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经费保障不足。因县级财政困难,卫生健康监督执法经费仍需加强。

四、2025年工作安排

(一)推进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系统法治思维、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提高受众主体覆盖面。

(二)完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体系建设。落实监督执法人员配备,增加财政经费投入,改善监督执法手段,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加强三项制度的落实,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和依法履职能力,提高监督执法队伍素质。

(三)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认真开展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加强对涉企行政检查的监督。

(四)不断提升执法能力。以提升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为目的,加强卫生监督员的业务培训,创新培训方式,规范培训内容,注重执法实践能力的学习培训,着力提高卫生监督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