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911-1/20260612-00004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6-06-12 |
| 文号 | 施林草字〔2026〕4号 | 浏览量 | 0 |
徐燕代表: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林草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提出《关于妥善处理善洲林场森林防火通道弃土的建议》于2026年2月12日交县林草局研究办理,县林草局高度重视,及时召集局班子研究,并于4月30日安排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结合林草部门职能职责和全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国家、省、市、县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高度重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全面加强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建设,力争到2025年重点林区林火阻隔网密度达到4.7米/公顷。按照这一目标,国家、省、市、县高度重视森林防火道路的建设,2024年4月23日获得批复建设云南省保山市森林火灾高危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施甸段森林防火应急道路13条65.094公里,在善洲林场及周边修建了10条森林防火通道50.63公里(善洲林场范围含旧城乡、姚关镇、酒房乡);水长乡、老麦乡、万兴乡集体林内建设14.464公里。项目于2024年底竣工并投入使用。
你们在施甸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妥善处理善洲林场森林防火通道弃土的建议,县林草局将及时督促中标单位于6—7月再次对道路坍塌、滑坡及弃土场进行处理和植被恢复,雨季结束督促施工方对道路进行路面恢复、除险加固,督促施工单位对产生的弃土拉运至弃土场,确保项目通过市级竣工验收。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