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1-1/20250423-0000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许可及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发布日期 | 2025-04-23 |
文号 | 浏览量 | 3 |
大瑞铁路保瑞段11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蒲缥牵引变)需要临时使用草原,根据《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草原单位: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保山供电局。
二、拟使用草原项目名称:大瑞铁路保瑞段11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蒲缥牵引变)。
三、拟使用草原用途:施工便道、施工平台。
四、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水长乡大箐脚村、水长村境内。
五、拟使用草原的范围及面积:大瑞铁路保瑞段11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蒲缥牵引变)拟临时使用我县境内草原0.1635公顷,其中临时使用水长乡大箐脚村马三组集体草原0.0084公顷,水长村下寨二组集体草原0.0036公顷、下寨一组集体草原0.1429公顷、寨中组集体草原0.0086公顷。范围详见《大瑞铁路保瑞段11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蒲缥牵引变)使用草原可行性报告》。
六、拟使用草原上草地情况:该项目使用草原地类为其他草地,起源为天然,优势草种为旱茅、芒草、蒿类、斑茅、禾草、芦苇,盖度35%-80%。
七、拟使用草原的权属:临时占水长乡大箐脚村马三组集体草原0.0084公顷,水长村下寨二组集体草原0.0036公顷、下寨一组集体草原0.1429公顷、寨中组集体草原0.0086公顷。
八、拟使用草原补偿情况:该项目按双方签订的协议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