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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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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11-1/20250425-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行政许可及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发布日期 2025-04-25
文号 浏览量 1
主题词 林业
项目使用草地公示(保山市施甸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水厂、泵站、水池工程))

保山市施甸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水厂、泵站、水池工程)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施甸县水务局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保山市施甸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水厂、泵站、水池工程)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水厂、水厂进厂道路、水池、水库防渗、提水泵站

四、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施甸县善洲林场、甸阳镇、何元乡、旧城乡、木老元乡、老麦乡、仁和镇、水长乡、太平镇、万兴乡、姚关镇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面积及权属保山市施甸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水厂、泵站、水池工程)使用土地总面积为3.0980公顷其中:草地面积0.0400公顷林地面积1.8926公顷(已获省林草局审批),非林草地面积1.1654公顷。此次申请办理草地面积0.0400公顷。按权属分:仁和镇土官村村民委员会李家村村民小组集体草地0.0400公顷范围详见《保山市施甸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水厂、泵站、水池工程)使用草地现状图》。

六、拟使用草地情况:该项目使用草原地类为其他草地,草原类别为一般草地,草原类型为草甸,轻度退化,中质低产,起源为天然,优势种为狗牙根、菁姑草盖度60

、拟使用地补偿情况:项目拟占用草地涉及的补偿费,施甸县水务局承诺待项目批准后及时足额兑付给草权权利人相关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5425日至20254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

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

2025425



附件【项目使用草地公示(保山市施甸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水厂、泵站、水池工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