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911-1/20260914-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 公开目录 | 行政许可及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发布日期 | 2026-09-14 |
| 文号 | 浏览量 | 2 |
施甸县老麦乡杨柳茶厂改建项目需要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老麦乡杨柳村村民委员会。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施甸县老麦乡杨柳茶厂改建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茶厂晾晒厂、茶厂建筑、综合办公设施、储水池。
四、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施甸县老麦乡杨柳村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面积及权属:施甸县老麦乡杨柳茶厂改建项目拟永久使用施甸县境内集体林地0.1335公顷,按权属分:保山市施甸县老麦乡杨柳村九角山组集体林地面积0.1335公顷。范围详见《施甸县老麦乡杨柳茶厂改建项目使用林地现状图》。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建设需采伐林木蓄积0.84立方米,起源为人工,优势树种为云南松,龄组为成熟林。
七、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项目建设单位承诺在办理使用林地审批前已足额兑付相关补偿费。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9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
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