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十二届县委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县委书记、县委审计委员会主任周耀泉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听取全县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审议《施甸县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报告》,研究部署下阶段全县审计工作。

会议指出,审计工作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从政治高度看待审计工作,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在审计工作中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要加强政策落实审计。围绕国家和省、市出台的一系列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加强跟踪审计监督;通过审计,推动各项政策措施精准落地,充分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和综合效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要加强财政资金审计。强化对财政资金收支的全过程审计,重点关注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审计,特别是对民生领域、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专项资金的审计,防止资金被截留、挪用、贪污等,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加强重点项目审计。围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重点项目,加强全过程跟踪审计。通过审计,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推动项目顺利实施,提高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益。
会议要求,一是要压实整改责任。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整改主体责任。审计机关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跟踪检查和督促指导,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一个问题、销号一个问题。二是要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加强审计机关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三是要建立长效机制。要以审计整改为契机,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注重从制度层面找漏洞、补短板。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和管理,防止问题屡审屡犯。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地生根,不断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