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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乡镇动态
【乡村振兴】县统计局四个“着力” 推进乡村振兴统计监测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8日 08:25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

乡村振兴统计监测是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安排和重大决策部署,从2022年开始每年统计1次,通过对县、乡、村乡村振兴的实践进行统计监测分析,全面反映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坚实的统计支撑。为进一步加强乡村振兴统计监测,进一步完善报表制度,施甸县统计局四个“着力”推进乡村振兴统计监测工作。

在组织领导上着力。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乡村振兴统计监测领导小组,制定了《施甸县2024年度乡村振兴统计监测工作方案》,精准把握乡村振兴统计监测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县统计局每周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工作进展,及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堵点难点。在统筹协调上着力。县统计局切实将乡村振兴统计监测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注重统筹协调、主动作为、适时出击。积极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对接,通过函件、座谈会、实地调研等方式了解全县乡村振兴工作进展,统筹协调。在指导服务上着力。县统计局组织召开施甸县乡村振兴统计监测部署推进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市乡村振兴统计监测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务必主动认领工作,各乡(镇)务必扛实责任,并对指标解释、注意事项、审核要求等业务进行指导。在数据质量上着力。牢固树立“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生命线”意识,严把数据质量关。对数据实施时时监测预警核查,充分利用联网直报平台审核模板、逻辑平衡等关系加强对数据的审核,督促指导乡、村两级及时核实修改,始终坚持依法统计、科学统计,确保数出有据、数出有质,不漏统少统错统,确保数据全面完整、真实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