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39-x/20250903-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太平镇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5-09-03 |
文号 | 浏览量 | 4 |
政策解读:《太平镇关于监测对象产业奖补到户实施方案》
一、政策背景
为落实中央及省市支持监测对象发展产业的政策要求,依据施甸县相关实施方案(施农办发〔2024〕12号),结合太平镇实际制定本方案,核心是通过产业奖补激发监测对象内生动力,助力其稳定增收,巩固脱贫成果。
二、工作目标
1.核心目标:以“先建后补、以奖代补”为原则,引导监测对象发展种植、养殖类第一产业,持续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2.周期目标:政策实施期1年(至2025年过渡期结束),分两批完成奖补兑现,确保奖补资金精准发放至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手中。
三、主要措施
(一)明确组织架构
1.成立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郭谦任组长,镇副镇长、相关中心主任任副组长,18个村党总支书记及镇属部门职工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统筹推进工作。
2.组建3个验收组:按村分片负责核查验收,一组(杨学斌带队)覆盖乌木等6村,二组(陈绍林带队)覆盖下坝等7村,三组(莽斌带队)覆盖太平等5村。
(二)划定奖补关键规则
1.对象与范围:仅限“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内的监测对象,仅奖补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文旅服务等二、三产业除外)。
2.标准与上限:按产业类型定标准(如粮油作物200元/亩、猪400元/头);消除风险户年累计奖补不超2000元/户,未消除风险户不超3000元/户,不重复享受、同一项目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选择标准。
3.周期与流程:分两批申报(第一批周期2024.12.1-2025.5.31,第二批2025.6.1-2025.12.31);流程为“村级核查公示→乡镇100%入户初验→县级抽查复核→乡镇拨付资金”。
四、工作要求
1.统筹落实:严格执行奖补程序与标准,规范管理、差异化奖补,加强统计培训,避免重复统计,主动接受监督。
2.明确职责:镇政府承担实施、资金管理、验收等责任,负责追回虚报资金;村“两委”及驻村队负责政策宣传、入户核实。
3.宣传动员:通过微信网格群、广播、会议等途径,广泛宣传奖补政策,指导监测对象发展适宜产业。
4.强化监管:加强日常督查,落实“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对审核不实、骗取资金等情况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