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公 告
第三号
施甸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施甸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18日施甸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施甸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县长李芒生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各项工作意义重大。县人民政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县委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贯彻到底、落实到位。
会议要求,要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不动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扬优势、激活力、增动能、稳经济、惠民生,全面补短板、防风险、强弱项,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确保各项工作得到人民认可,确保本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实现。
会议号召,全县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勠力同心、锐意进取、担当作为、赶超跨越,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施甸而团结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