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公 告
第六号
施甸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施甸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18日施甸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施甸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杨建军主任受县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县委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按照“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加强自身建设,笃定笃行践初心,同心同力担使命,实干实为尽职责,奋斗奋进开新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施甸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