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名称:施甸县摆榔彝族布朗族乡人民政府
二、单位负责人:郑世伦
三、办公地点:施甸县摆榔彝族布朗族乡摆榔社区摆榔街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天8:00—11:30,14:30—17:30
五、联系方式:电话:0875-8869000;传真:0875-8869000;邮箱:zhangyuying1010@126.com
为贯彻落实《施甸县摆榔彝族布朗族乡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施办字〔2024〕29号),根据《“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和《云南省机构编制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工作办法(试行)》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摆榔乡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细化方案。
一、党政内设机构职能职责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文秘、信息、会务、保密、史志、档案、政务公开等日常事务职责,以及后勤保障、内部财务、督查考核等工作。管理协调综合应急指挥平台。
1.围绕乡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做好综合协调,跟踪检查催办,收集反馈信息,综合重要情况。负责决策执行和督办。
2.做好行政管理工作,做好会议组织、文件起草、文件收发、文档归档等工作。
3.负责机关财务收支管理,负责审核各项经费开支,协调与外部财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
4.负责后勤保障与对外接待工作,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发放和管理等;负责办公设施及场所管理、会务安排、车辆调度与管理、接待安排、食堂运行建设相关事务管理等。
5.协调做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做好12345热线服务;负责乡政府系统信息公开(政务新媒体和乡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工作。
6.负责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档案、文件资料的保密、鉴定、销毁和定期存档工作。
7.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层党建办公室
承担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党的社会工作、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招才引智等职责。负责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人民武装、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党校、人大日常事务及政协联络等工作。指导基层群众自治、城乡社区治理。
1.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研究、指导全乡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等工作;组织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党员作用发挥、党务公开等工作;组织指导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等。
2.负责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研究和提出党员队伍建设的阶段性规划、意见和建议,督促基层党组织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持续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3.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4.负责党的政治思想工作、宣传统战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5.负责对内对外宣传工作方案的拟定、落实,负责“两微一端”运行维护、日常管理。
6.负责处理人大日常事务及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7.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助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8.负责本区域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武器装备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做好退伍军人的安置和烈士军属的优抚工作。
9.负责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党的工作。
10.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交通运输、产业发展、项目促进、招商引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城乡规划建设、人居环境提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业经济、科技管理、财政、国有资产监管、村级财务及“三资”管理审计、农民负担监督、调查统计分析等工作。
1.负责辖区内经济发展,协调推进工业经济、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全乡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
2.负责全乡各类项目建设工作,研究并制定全乡项目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经济社会调查统计工作及村级财务监督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有关方针政策,负责本乡财政预决算编制、政策补贴资金发放、财政性资金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管理。
5.负责本乡自然资源(含林政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
6.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积极探索经济发展新路子,培育新型支柱产业,引入新项目,发展地区经济。
7.协调本乡各种经济组织的关系,扶持和引导乡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等各种经济组织的发展。
8.指导各村管好用好集体资金,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村级财务及“三资”管理审计。
9.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教体文化、广播电视、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事务、退役军人相关服务等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医疗保障、残疾保障、卫生健康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决策部署。
2.负责本乡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健康、民事务政、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
3.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负责救灾救济、低保、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殡葬改革、生育服务登记等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合法权益。
4.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走访慰问等事务性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
5.做好文化市场的管理及广播电视等工作。
6.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平安法治办公室
负责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信访、维护社会稳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禁毒防艾等日常事务,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防范和协助处置非法集资、邪教等工作。管理协调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平台。
1.平安、法治建设。负责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综治维稳、矛盾纠纷化解、禁毒防艾;指导协调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工作。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协调辖区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推动实有人口服务管理、重点人群服务管理、社会治安等工作;协调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协调涉及多个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项的解决。
3.信访工作。负责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协调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4.负责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日常运行管理、平台接收事项的交办、跟踪和督办,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指挥日常事务以及各类应急管理等工作。
5.对辖区内各地各单位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开展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
6.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事业单位职能职责
(一)摆榔乡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负责提供政策咨询、开展党群活动、组织志愿服务、进行社会动员、推进移风易俗、实施文明创建、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民政、社保医保、劳动就业、卫生健康等民生保障公共服务事项。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办事指引、帮办代办服务。建立完善乡村政务服务体系,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技术保障工作和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推广,指导村便民服务站建设。管理协调便民服务平台。
1.负责提供政策咨询、便民服务,开展党群活动、组织志愿服务、进行社会动员、推进移风易俗、实施文明创建工作。
2.负责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保障工作和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推广,健全完善乡村政务服务体系。指导村级便民服务站建设。管理协调便民服务平台。
3.做好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负责乡村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关爱帮助乡村群众,促进文明乡村发展。
4.负责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方面的公益服务性、技术性工作。
5.协助做好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对象认定、“零就业”家庭就业安置、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审核、劳动者权益保障等工作。
6.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摆榔乡综合行政执法队(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
承担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使相关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健全和落实执法配合联动机制。负责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开展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城乡火灾、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管理协调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平台。
1.完成法律、法规授权乡人民政府的执法工作任务和云南省人民政府授权或县直部门依法委托的执法事项。
2.负责辖区内行政执法案件线索摸排、信息收集上报、问题研判分析、任务转接交办、卷宗整理归档、执法效能评估等工作;负责统筹调度指挥辖区内其他中心、派驻机构统一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3.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火、消防安全、抗震救灾、防灾减灾、社会安全等)应急管理与处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协调县直行业部门深入辖区办理案件,协助做好案件现场保护、民意走访等工作,协助行政执法部门做好行政执法工作。
5.负责辖区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等工作,通过依法授权或委托方式明确承担消防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督促辖区内行政村开展消防工作。
6.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摆榔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
负责农业、林草、水务、农业机械、畜牧兽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等工作。承办农业、林草、湿地、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技术推广和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等工作。承担村级财务代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全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镇貌、文化产业发展、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文化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农、林、水、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
2.负责农业技术推广、畜牧兽医、粮食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等工作。
3.负责农田水利规划、水利安全生产、人畜饮水安全保障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水库、河流沟渠、坝塘的管理,负责防汛防旱工作。协助做好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等工作。
4.负责林业、草原、湿地等基层林业技术推广,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草原湿地保护、护林防火、林草产业管理发展等服务性工作。
5.负责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镇貌、道路交通建设、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6.负责编制乡财政预算、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管理、全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等工作。
7.负责文化产业发展,做好非遗传承、文物保护、群众性文艺活动开展、文化宣传、广播电视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8.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三、相关工作职责分工
(一)社会保障和民政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牵头全乡社会保障和民政工作;
党群服务中心负责集中办理社保医保、劳动就业、社会救助等具体工作。
(二)文化广播电视服务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牵头全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工作;
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负责文化发展产业、广播电视、群众性文化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三)应急管理工作
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牵头管理协调综合应急消防指挥平台;
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开展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城乡火灾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等应急管理工作。
(四)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牵头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落实涉及集体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协助经济发展办公室开展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岗位设置
摆榔乡机关行政编制25名,事业编制34名,采取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实行“一人多岗”和“一岗多人”,确保人岗相适,人尽其用、履职到位。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行政编制14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设置文秘、档案管理、应急助理、综合保障等专(兼)职岗位。
(二)基层党建办公室
行政编制4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设置组织干事、纪检专干、宣传干事、人事助理、人大秘书、武装干事、民宗干事、群团干事、政协联络员等专(兼)职岗位。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行政编制3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设置经济事务管理岗,乡村振兴专干、会计、出纳、农经助理、统计助理、村财务管理、安全监察助理、科技助理等专(兼)职岗位。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
行政编制2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设置教育助理、民政助理、残联助理、退役军人服务岗、公共卫生助理等专(兼)职岗位。
(五)平安法治办公室
行政编制2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设置综治干事、信访助理、网格助理等专(兼)职岗位。
(六)摆榔乡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事业编制4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设置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综合服务等专(兼)职岗位。
(七)摆榔乡综合行政执法队(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
事业编制5名,设队长1名,副队长1名。设置应急消防、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等专(兼)职岗位。
(八)摆榔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
事业编制2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1名分管财政;1名分管农业、林业、水务等工作;1名分管文化广播、交通运输、农村公路、集镇管理等工作)。设置农业技术、畜牧兽医、林草技术、水利工程、农村经济、村镇规划、文化广播技术、财务等专(兼)职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