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施甸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一、机构名称:施甸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二、单位负责人:杨维

三、办公地点:施甸县太平镇太平社区太平街

四、办公时间:8:00—11:30,13:30—17:30

五、联系方式:电话:0875-3033173;传真:0875-3033173;邮箱:sdtp0214@163.com



  • 机构职能
  • 领导信息
  • 内设科室

太平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第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施甸县机构改革方案》(施委〔2024〕30 号)等党内法规、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太平镇党委是党的基层委员会,统一领导本镇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太平镇人民政府是基层人民政府,依据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等,在辖区内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第三条 太平镇党委、政府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定和工作部署,聚焦基层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主要职能,统筹推进基层治理,促进太平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本镇机关及辖区内村、各类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村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村级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二)促进经济发展。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等各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城乡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推动镇、村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增加村民收入。

(三)强化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落实教体文化、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优抚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辖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完善镇、村两级政务服务体系。

(四)维护安全稳定。依法承担辖区内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保障辖区内公民和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加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健全完善信访和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履行法定及上级赋予的相关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统筹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五)实施综合管理。承担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重大问题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等职能。统筹协调财政财务管理、 统计管理等工作。

(六)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