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烟花爆竹安全风险提示
春节将至,烟花爆竹进入销售、储存和燃放高峰期,人流物流集中,批发、零售、运输、储存及燃放环节安全风险隐患加大,现就烟花爆竹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提示如下:
一、规范经营储存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店须严格在许可范围内经营,严禁超量储存、超范围销售或销售超标、违禁产品。储存仓库、零售店必须符合安全标准,保持安全距离,严禁与其他物品混存。零售店要实行专店销售,规范经营,严禁在居民住宅同一建筑物内违规储存或经营。
二、严禁线上销售与邮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通过互联网平台开展线上交易,不得以“送货上门”“快递发货”等形式违规配送烟花爆竹。严禁邮寄烟花爆竹或在托运行李、包裹中夹带烟花爆竹。
三、引导公众安全燃放。要到悬挂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正规零售店购买烟花爆竹,不购买无正规包装、无中文说明的烟花爆竹。燃放时须选择室外空旷场地,远离易燃易爆场所、输变电设施、窨井盖等危险区域;未成年人燃放须有成年人全程监护;严禁采用危险方式燃放。
四、加强安全宣传与举报。要通过媒体、村(社区)宣传等渠道,普及烟花爆竹安全购买、储存、燃放知识,曝光非法经营典型案例。如发现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请及时向施甸县应急管理局举报,举报电话:0875-8121362。
施甸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2月6日